市民王先生买了“奥拓”轿车5年了,眼下想换辆大一点的轿车,可舍不得原来的号牌,因为那数字恰好和他结婚纪念日吻合;李小姐觉得爱车颜色看腻了,想重新换个颜色来点新鲜感,可向车管所申请会批准吗?以上这些有车一族可能会碰到的烦恼,在今年10月1日实施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后都会迎刃而解。
A
车卖了号牌要留下,想炒车牌没门
公车变私车或是私车变公车,按规定是需要变更车牌号的,可像私车之间或是公车之间的转让,依旧可以保留原车牌号。这就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说一辆使用时间过长的面包车,当二手车转让只能卖几千元,可如果有一个好号牌,说不定就能卖几万元;还有车主故意挂失牌照,重领一副,再把原先的车牌号给亲戚或朋友套用,等该车主转让自己车辆后,新车主就等着受“罪”吧。对此,102号令明确规定,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而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必须更换新号牌。也就是说,号牌和车辆在转让时彻底分家,这既有效地防止一些人利用号牌继承进行非法炒作,也满足了有车一族留用原号牌号码的需求。
但是,保留原号牌是有三个条件的:一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由原号牌主人提出申请;二是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三是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另外需要告知的是,南京目前正在对此进行试点,在转让车辆时,号牌可以跟车走,也可以由原车主自己留用。但在10月1日后,在本辖区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不得使用原号牌,新车主必须重新选号。
B
可提前三个月年检,选择余地大了
102号令规定,允许提前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可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这样车主选择余地更大。另外,102号令还增加了补领、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条款。原72号令对补领、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没提及,只在配套的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规定中,对合格标志因故损坏予以补发并收回损坏的合格标志。参照补换领牌证的说法,就是只能换发不能补发。102号令第四十二条规定,明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C
车身颜色能改了之后再去登记
车子开了几年,不少车主想把车身颜色换一下,但实施起来非常麻烦,首先要到车管部门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等,至于何时能够审核通过,还具有不确定性。与72号令规定先申请再变更相比,102号令对此就放宽多了。机动车所有人如想改变车身颜色,可先行变更,10天内再到车管所提交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了。据了解,提交申请变更登记,主要是为了能及时更换行驶证上的车辆登记信息。除此之外,发动机和车身车架也允许变更,同样也需要10天内到车管所提交申请变更登记,如若过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102号令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而对于非法改装车处罚,也明确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D
号牌自选,充分满足你的个性需求
102号令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计算机自动选取或者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新方案中,允许自编自选将是一个基本原则。在允许的号段范围内可以由车主选号,尽量满足群众需求,只要车主所选择的牌号不与已发放的牌号重合就行。”有关人士介绍说,以南京车主为例,前两位延续“苏A”保持不变,而后五位“×××××”则可以根据个人爱好将数字和字母在11种组合模式的框架内进行搭配。值得一提的是,在所有的英文字母中,I和O将被禁止使用,原因是I和O容易与数字1和0混淆起来。据了解,这11种号码组合模式不是一次性同时启用,而是按照从1-11的次序依次开放。
据了解,102号令为了更为便民,还简化了相关程序,像取消了停、复驶业务。原来设立的机动车停驶、复驶业务主要是为了办理养路费停、复交手续,目前交通部门已通过限定停交养路费期限等方式进行了规范,机动车停、复驶业务已无实际意义。
102号令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设定处罚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设定了罚则。像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等等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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