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本报记者余皓实习生张四萍通讯员张琳
乘客殴打公交司机后,公汽失控冲入人行道,撞死正在散步的省气象局高级女工程师谭义晓。这起惨剧经媒体披露后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报曾作连续报道)。
昨日,动粗的乘客贺荣胜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
武汉硚口区法院受审。
公交乘客因动粗而遭此罪名起诉,这在该市还是首次。庭审不仅吸引了武汉地区各媒体的记者,一些社会人士也到庭旁听,法庭内座无虚席。
上午9时30分,当法槌落下,庭审开始。庭审持续4个半小时。其中,庭审的大部分时间围绕公汽失控真相进行。到底是乘客拳打公交司机而导致车辆失控?还是挨打公交司机出于报复乘客,而放任车辆失控?成为各方关注、辩论的焦点。
此案及附带死者家属向公交公司、贺荣胜索赔的民事诉讼,将由法院择日宣布判决结果。
检方指控——
乘客酒后动粗击打司机酿惨祸 45岁的贺荣胜是个体出租车司机,高中文化。硚口区检察院公诉人指控:今年4月4日晚8时50分,贺荣胜酒后与女友等数人,在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黄村公交车站乘坐一辆702路专线车前往洪山区亚贸方向。上车后,贺荣胜因刷卡问题与该车司机高某某发生纠纷,后被他人劝阻。9时10分,当车行至鲁巷加油站附近时,贺荣胜无理要求高某某停车,因未到站遭到拒绝后,贺荣胜走到高某某身旁,突然用拳头击打其右部胸肩处,致使车辆操作失控,冲入马路右侧人行道,将正在行走的省气象局女高工谭义晓撞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外,该车多名司乘人员受伤,车辆损坏严重。
案发后,贺荣胜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4月9日,他被刑拘。
被告乘客——
对自己行为后悔否认导致公汽失控 昨日法庭上,贺荣胜对指控的大部分事实予以认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他强调,自己的行为不足以引起公汽失控,公汽失控是司机挨打后报复所为。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审焦点——
三大细节引起激辩 由于关系到案件定性,法庭用约4个小时调查了公汽失控真相,包括乘客如何击打司机,车辆如何失控等细节。
矛盾起因 贺荣胜说,当时一行4人,他刷了四次卡,但司机高某某说他少刷一次。司机后来自己掏出硬币丢在地上。我感到人格受到污辱,便骂了他,他后来与我对骂。我便将钱包丢在投币箱上,意思是指我还会赖这2元钱?
司机高某某出庭作证说,贺荣胜少刷了一次卡,他掏出硬币是为了平息纠纷,且钱是放在投币箱旁的。
有现场乘客证言:司机当时将钱放在投币箱旁。
击打部位 公诉人控称,贺荣胜击打了高某某的右部胸肩处,公汽随后失控。
贺荣胜说,他只击打了高某某肩部一拳,且力量并不大。
司机高某某说,贺荣胜当时挥拳打中他的右眼眉骨,他顿时懵了。
贺荣胜女友的妹妹刘某出庭作证:贺荣胜打的是高某某的胸部。
随后,法官质问高某某,贺荣胜到底打中他身上哪个部位。高某某回忆,贺在车上、车下各打过他右眼眉骨一拳。
贺荣胜反驳高某某,声称下车后因高抓住其衣领不放,他才击打过高右眼眉骨,在车上他只打过高的肩部一拳。
其他现场乘客证言证实贺有击打动作,但细节不详。
如何失控 公诉人控称,遭到贺的击打后,高所驾驶的公汽随之失控。
贺荣胜说,他打出一拳后,高某某回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嘴里嚷着“老子让你也不好过”,公汽在正常行驶约30秒后,突然右转冲上隔离带。“这是司机蓄意报复我所为……”
司机高某某说,他当时右眼眉骨受伤,大脑一片空白,“车辆如何失控已记得不太清楚。”
贺的女友之妹刘某说,她眼看着车辆撞向隔离带,心想这要出人命了,赶紧蹲下双手护胸,以免被撞后伤残,“我可以肯定车辆未采取任何刹车措施,且有加速的迹象……”
公诉人称,以每小时30公里算,车辆30秒可行驶200、300米,“高某某不可能在正常行驶几百米后突然变向,而其他证人却浑然不觉。”
受害女高工的丈夫刘可群作为证称:公汽以时速40公里左右的速度突然右转,撞断隔离带一棵大树后,跃过非机动车道,再上人行道将妻子撞倒。我查看过现场,该隔离带花坛有30厘米高,如果不是司机有意加速踩油门为之,完全可控制住车辆。
是危害公共安全还是交通肇事 公诉人指出,综合整个案情,公交司机在两次停车规劝贺荣胜,并让乘客下车以规避风险后,贺荣胜仍不依不饶,拳打公交司机以致公汽失控撞死行人。“贺荣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人死亡、公共财产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贺荣胜的辩护人钱开明律师称,本案司机高某某驾车与乘客贺荣胜因票款发生口角,进而羞辱贺荣胜、中途逐客,继而双方又发生辱骂;在双方发生肢体接触前后,高某某为报复贺荣胜,不顾乘客的安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超速驾驶向右猛打
方向盘并未采取制动措施,致车辆越过两级高度约30厘米的路障,越过花坛、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将行人谭义晓撞死。
钱开明律师说,“贺荣胜只是想教训司机、要求尽快停车让其下车,并没有希望和放任车辆失控、危害车上、车下不特定人群及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且车上还有其亲友。贺的行为确实干扰了驾驶员驾驶,但没有直接或间接地操控车辆(包括强夺方向盘、扯拉司机),其方法不可能直接危害到公共利益和安全。相反,司机对车辆的不当操作,才是造成车辆失控的主要原因。”钱开明律师称,综上所述,贺荣胜干扰驾驶员的行为与车辆的失控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钱开明认为,贺荣胜违反交通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构成交通肇事罪。
据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在10年以上,甚至死刑。而交通肇事罪一般量刑在3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量刑为7年。
死者家属索赔72万元 矛头指向公交司机认为其“涉嫌杀人”
死者的丈夫刘可群也是省气象局的一名高工。当法警押解被告人贺荣胜从他身边路过时,他表情平静。而当他看到事发司机高某某出庭指证贺荣胜时,却激动起来:“这么长时间以来,你有没有上门看望过我们?你的良心何在?”这一幕让一些旁听者颇感意外。
众人愕然中,刘可群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他将高某某所在的武汉公交公司第六公司列为第一被告、贺荣胜列为第二被告,一并索赔72万余元(含此前公交方向他赔偿的35万元)。
在这份诉状中,刘可群很少提及贺荣胜的过错,矛头直指公交司机高某某:司机高某某一边驾车,一边与乘客吵架,并一直有挑逗性语言,有意激化矛盾;当贺荣胜动手打高某某时,高某某有义务和责任采取刹车等方式紧急避险,他却没有踩刹车,并将方向盘右转伤害路人,残酷剥夺妻子谭义晓的生命权,涉嫌故意杀人罪;高某某还见死不救,事故发生后我大声呼救,但高某某在车子停下后,明知车子撞了行人,但仍不协助救人,还去打架,导致妻子错过了宝贵的抢救时间。
(责任编辑: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