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94.3%的人关注此次燃油税改革,74%的公众担心油价未降又添新税(《中国青年报》12月2日)。开征燃油税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总体来讲,在我国开征燃油税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利大于弊。
笔者以为,众多部门在燃油税改革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矛盾,实际上是基于各自利益的博弈行为。交通部、税务局,还有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税收等,同时又连带能源、汽车等诸多产业,已经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囚徒困境”。燃油税对于消费者,对于地方政府,对于路权所有者、高速路桥的收费者,对于石油巨头等,都是一次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因此,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利益的分配和协调问题。
税收效应理论认为,税负会在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分摊。但分摊会因供需双方的弹性不同而引起不同的经济后果。消费者需求缺乏弹性,消费量比供给量多时,用油成本将大幅度上升。
一旦开征燃油税,对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对公交和出租车行业可能是致命打击。这就需要政府通过专项补贴等形式平衡燃油税给这些企业带来的高成本。其次是非公路用油主体,农、林、渔业等,如不区分公路与非公路用油,就将增加他们的用油成本。所以,要征燃油税,就得先把油价降低了,不然只会加重民众负担。
笔者认为,要消弭公众“油价未降又添新税”的疑虑,可借鉴国外给予特殊行业的燃油补贴政策,考虑增加消费税退税的政策,实现燃油税有“征”有“退”,减小油价上涨和税改给这些行业带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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