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政府将经营权有偿使用出让金提高75%,截至昨日,富平百余出租车车主已为此烦恼了两天了。
假期富平“打的”有些难
“这两日打车真是难”,这是近两天来很多富平县城居民的真实体会。
为了出行,部分群众将家里的电动自行车重新推出来。
昨日中午12时许,在富平县城新修的南二环蓝光中学北门口,100多名出租车主站在寒风中,商量着如何面对政府新出台的规定。
车主代表李先生说,“因为元旦起,出让金上涨了75%,我们实在承受不了!”车主们说,出让金是指经营权有偿使用出让金,这几年都执行的是每月200元的标准。可到了今年元旦,他们却被告知涨到了350元钱,“不按照这个标准缴纳的话,管理处就不给更换营运证、资格证等各种证件。”一车主算了一笔账,他们跑一天能赚毛利200元,扣除40元的加气钱、30元的司机工资和80元的各种费用后,本来一天就赚不上什么钱。
“我们是执行以前的政策”
富平县城管局下设的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福京说,2003年以前,富平县只有130辆出租车取得经营权,车牌号都是以陕ET26和陕ET28开头。2003年新增了58辆以陕ET17开头的车,使县里的出租车总数达到188辆。新增的58辆车从2003年开始,每个月的出让金是350元钱,5年一次交清,另外130辆车执行的是每月200元的标准。为了公平,县里曾开会研究决定从2004年元月开始,将这130辆车的出让金也上涨到350元。“因种种原因,那130辆车的出让金始终没有上涨。”他们现在只是恢复执行政府以前没有执行到位的政策,并不是乱涨价。
昨日下午,富平县城管局副局长刘水刚说,重新落实出让金政策之前,他们也曾做过大量的调研,认为这个价格符合富平县的现状,车主可以接受,“没想到遭到了车主们的抵制,我们只能继续做说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