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信息报
拥挤站台摔倒 右臂被卷车轮
造成7级伤残,伤者状告公交公司,索20万“健康损失费”
公交公司:驾驶员按规定操作,原告突然摔倒谁都没料到
不大的站台上挤满了等车的人,看到自己要等的公交车跟在一辆83路公交车后,龚阿姨随着人流向后移动。
一个踉跄,她忽然摔倒在地,这时83路正好关门起步,她的右手臂立刻被右后轮卷了进去,导致7级伤残。认为自己的健康权受到了侵害,龚阿姨将司机和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院,索要”健康损失费“20万元。昨日,该案在五华区法院北门法庭开庭。
站台摔倒 手被碾伤
2008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51岁的龚阿姨在昆明市青年路的公交站台上等待公交车,站台上面挤满了等车的人。龚阿姨不时移动着身子,好让他人通过。不一会,人群一阵骚动。龚阿姨看见几辆公交车沿着公交专用道驶了过来,最前面是83路,而她所等的车,就跟在后面。
车子缓缓停靠在站台边,龚阿姨随着人流向后移动。忽然,一个踉跄,她摔倒在地,这时,83路车正好关门离开,龚阿姨的右臂立刻被右后轮卷了进去……随后,她被120急救车送到了红会医院。
经诊断,龚阿姨“右肱骨中下段骨折并饶神经损伤,右上肢碾压伤并右手背、腕部皮肤软组织缺损,肌腱坏死……”事发后,昆明公交公司为龚阿姨垫付了5万元的医疗费。
2008年6月18日,昆明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发出通知,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同年12月29日,天禹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认定龚阿姨伤情构成七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力。
状告公交公司 索20万“健康损失费”
“目前她的右手有三个拇指已毫无知觉,连颗针都拿不起来。”龚阿姨的儿子告诉记者,事发后医院给母亲植过两次皮,“但看上去很可怕,颜色也和原来的截然不同。”记者从照片上看到,术后龚阿姨的右手腕靠近大拇指一侧,皮肤向内凹陷,仿佛被火烧伤一般,右上臂有很长的一条缝合痕迹。
去年12月25日,龚阿姨向83路公交司机沙某和昆明公交公司提出了包括伤残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0万元的“健康损失费”。
昨日在庭上,公交公司代理人表示,驾驶员从始至终是严格按规定操作,此事故是由于龚阿姨违反交规,擅自进入机动车道导致,其摔倒也是自身原因造成,和公交车没有任何关系。“驾驶员在正常情况下,只要注意到前后门无人上下车后,就关门起步,原告突然倒地是谁都始料不及的,事发后公司也积极为龚垫付了医疗费。”
“我妈妈是在准备爬起来时被压到的!”龚阿姨的儿子表示,按规定,司机在起步时必须注意后方的情况,“从倒地到压到手,至少也有五六秒的时间,怎么能说是瞬间?”
由于公交公司拒绝调解,法官表示将合议之后再作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