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法制科 许艺华警官
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随意下车并滞留在路面上时,疾驰的后方来车迎头撞上,极易导致二次事故(术语叫“次生事故”)的发生。虽然此类事故发生率不高,但后果却很严重——非死即伤。
2008年9月,广西南百高速公路发生这样一起次生事故:一辆中型货车由百色往南宁方向行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小轿车发生追尾。轿车尾部损坏,尾厢无法打开,车上的警示标志取不出来,而货车车主恰好也未随车携带警示标志,双方直接在现场协商。此时,一辆轿车自后方驶来,与两车发生碰撞,导致车损人伤。
“高速路上畅通无阻”的概念要改变。原因有很多,如前方发生车祸或故障停车,大雾或团雾天气,路面结冰等等,都是影响道路畅通的原因。
还有一些司机采取这样的措施:在车子周围放置水桶、树枝等,以为这样就起到了警示作用。其实这是错误的,首先是距离不对(需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再就是水桶、树枝等在人的大脑里形成的警示作用是很模糊的,在夜间则根本看不见。文/记者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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