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4日专电题:食品·房屋·汽车--聚焦商品领域消费者投诉三大热点
新华社记者王敏
记者14日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2008年,消费者对商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食品、房屋装修建材和汽车等三大热点。
食品投诉上升 质量安全是关键 2008年,消费者对食品的投诉上升了25.6%,居投诉上升商品的第二位。其中对合同的投诉上升了124.0%,对安全的投诉上升了48.2%,对质量的投诉上升了34.7%。
据了解,“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许多消费者对自己购买的奶粉产品是否存在问题心存疑虑,纷纷要求退货。一些经销商对相关批次的问题奶粉退换不及时,或对于无法提供购物凭证和打开包装的问题奶粉不给退换,导致投诉上升。
此外,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还有:一些食品或饮料超过保质期或存在异物。街边流动商贩、早市和农村集贸市场销售的食品,卫生安全难有保障;一些企业为赚取高额利润,无视国家法律和消费者利益,明知产品有缺陷,仍继续生产和销售。
购房、装修投诉上升 2008年,消费者对房屋、装修建材、装修服务的投诉分别上升了10.8%、5.9%、3.0%。
据了解,消费者对房屋合同和价格的投诉上升了76.9%和10.7%。由于购房还是大多数消费者的巨额支出,当房价一再降低时,消费者心理难以承受,价格投诉上升。
由于装修材料品牌众多,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反映有时在正规大市场中购买的产品质量也难以保证,购买的材料有害物质和辐射严重超标。
据了解,消费者反映的其他问题还有:有些销售商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缺乏的情况,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甚至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从中获利;有些装修公司与销售商勾结,陪同消费者购买装修建材后,再到销售商处提取回扣;有的装修公司在工程中粗制滥造,外挂公司众多,层层转包,装修质量没有保障。
此外,装修公司不使用示范合同,口头或自制合同,在附属条款等边缘条款上设置文字陷阱,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使消费者对装修合同的投诉上升了74%。
汽车投诉增长,消费者维权难 2008年,汽车的投诉比上年增长了2.8%。消费者对汽车营销合同的投诉上升48.6%,表现在一些销售商隐瞒汽车的真实情况,将翻新车、事故车当作新车卖给消费者而事先并不向消费者声明。而对销售商的这种行为如何界定,适用何种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
据了解,消费者投诉后,汽车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互相推诿,逃避责任,拖延时间。汽车企业指定的特约维修商不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清单、维修出厂合格证,维修价格高,更换小零件也需要支付高昂的人工费、维修费。
由于目前我国关于汽车“三包”规定或相关的质量担保制度没有出台,使汽车质量纠纷解决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规定。退换手续麻烦,各汽车企业自行承诺的“三包”更多只能是包修,并将部分责任归为消费者的使用不当,消费者很难达到企业承诺的退车要求。
据了解,对汽车的检测机构过少,时间长,成本高,例如安全气囊等项目缺乏检验标准,使消费者维权也面临现实窘境。
针对商品领域的三大投诉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经营者应当加强自我规范,诚信守法;企业应尽到对消费者认真负责的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可靠安全的服务;国家和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弥补漏洞,添补空白。
(责任编辑:王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