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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缩水 是习惯性保护思维作祟

2013年06月20日16:20
来源:搜狐汽车

  还有三个多月,消费者期待已久的汽车三包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就将正式实施。虽然这一规定屡遭“惩罚力度不够”等质疑,但人们仍然抱着“有总比没有强”的心情对汽车三包翘首以待,没想到,规定还没实施,却先传来了令人沮丧的消息——三包规定中退换车的范围将大大缩小。

  变化来自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的汽车三包配套文件——《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征求意见稿),这份正在征求车企意见的配套文件,虽然细化了三包中“退换车”的条件,但退换车的范围却比年初发布的三包规定缩小了不少。具体来说,就是减少了能够达到退换车条件问题零部件的种类,比如原三包规定中提到的电器控制系统、润滑系统、冷冻系统、燃油供给系统等,这次就没有列入退换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这些被排除在外的零部件再怎么出问题,再怎么修不好,消费者也将无权要求退换车。

  除了可以要求退换车的零部件种类大大缩水,这份配套文件还给予了厂家在制定车辆三包凭证时更多的自主权,即汽车厂家可以在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上自行说明哪些“汽车性能问题”不属于三包范围。这等于是说,即便你买的车使用起来跟厂家公布的性能数据(比如油耗)差别很大,只要厂家在三包凭证中已经自我免责,你也别想指望得到包修服务。

  有消息说,《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将于7月份正式获批,现在已是6月下旬,如果这份配套文件这么快就要获批,那消费者几乎就没有什么提反对意见和要求文件再修改的时间,可以说是结结实实地吃了一记闷棍。

  难产了多年的汽车三包规定,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三包规定之所以这么难出台,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保护汽车工业”名义下对消费者权益习惯性的忽视,是因为管理部门已经习惯了首先要保护汽车厂商的利益。如今三包规定好不容易快要实施了,却突然冒出“退换车范围缩小”这样的配套文件,这说明管理部门依然没能从“先保护汽车产业利益”的固定思维中走出来。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习惯性思维,配套文件才会不顾消费者只征求汽车厂家意见。

  习惯性保护思维下,国外常见的汽车召回在国内成了稀罕事;汽车质量缺陷招致的巨额惩罚性赔偿,在我们这里更是闻所未闻……汽车业发展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几乎已经成了一种惯例。政策和法规的这种过度保护,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也让汽车业难以自强,毕竟,痛感才是自强的前提。我国要想从汽车大国升级为汽车强国,落实消费者利益,让汽车厂商习惯于在压力下生长,是绕不过去的槛。

  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对即将实施的三包规定寄予厚望,这一方面固然是消费者权力伸张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大家也希望三包规定这个紧箍咒能促使汽车厂家真正把质量当成头等大事,把消费者利益摆在第一位,能够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态不断自我提升,最终强大起来。

  但三包规定未实施就缩水的现状,却让人不得不给“汽车三包究竟有多大威力”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三包规定不仅千方百计地给消费者利益设卡,还给汽车厂商留下了巨大的可操作空间,实际执行中会起到多大作用?可想而知。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三包规定是消费者和汽车厂商利益相互平衡的结果,但鉴于在汽车消费上厂商占据绝对的信息优势,三包规定其实更应该对消费者有所倾斜,对汽车厂商严苛一点,而不是反过来先想着照顾厂商利益。有人不断强调三包规定要平等照顾消费者和汽车厂商利益,这看起来是公平之论,但实际上却是打着公平的旗号制造不公平。

  如果管理部门真正想保护消费者利益,想让三包规定成为汽车厂商头上不折不扣的紧箍咒,那就应该吸取消费者意见,在实施之前就解决三包规定“惩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但现在,“惩罚力度不够”这些问题没解决,退换车范围倒先缩水了,而这种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配套文件,居然只是征求汽车厂家的意见,本应是利益关联方的消费者却被排除在外,岂非咄咄怪事?

  汽车三包是个新生事物,大家都没有经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些都没错,但“最大程度约束汽车厂商,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方向不能偏离,如果管理部门总是先想着保护汽车产业利益,动不动就把消费者意见排除在外,那么,很多人担心的“汽车三包很可能成为花瓶”,就绝非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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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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