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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期会客室: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一周年

2013年09月25日14:19
来源:搜狐汽车
第1页 :公路收费延长与公路法冲突

  梁洪:这里是汽车天下每周三的星期三会客室,我们节目由北京交通广播汽车天下、搜狐汽车、经济观察报联合出品。现在您还可以通过手机上下载今日头条的APP随时在手机上可以看到我们的汽车天下。今天我们要和大家来聊的一个话题和马上就要到的长假有关,十一假期马上就要到了,先和大家互动一下,去哪玩,怎么出门?坐飞机,还是开车啊?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免费的政策到今年十一正好是一周年。所以今天我们就来做一个聚焦高速公路免费一周年的话题。先和大家说一说在过去一年当中,有没有在长假高速不收费的时候开车出去过?体会怎么样?舒服啊?还是痛苦啊?都可以和我们分享一下。即将到来十一长假有没有打算开车出游的计划?直播室的嘉宾新华社资深记者南辰。

 

  南辰:大家好。

  梁洪:南辰十一过去的一年,十一、五一开车出去玩过吗?

  南辰:屡次有想出发的冲动,但是最终没下决心。后来证明了,这个顾虑是对的。确实拥堵比较严重,这样你算一下时间成本,尤其是后来年初又看到收费公路条例,说因为收费公路免费给运营商带来的损失,可以延长年限,就更坚定了我的决心。我以后不享受这个免费政策了。

  梁洪:南辰是没享受过,今年也没有出行的打算,我们欢迎来自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汪海警官。去年十一开车出去玩过吗?

  汪海:从高速路免费之后没有出去玩过。

  梁洪:你们还得出去值班。

  汪海:自从高速路节假日免费之后,大家多了一个出去玩的动力,特别是走高速公路去周边省市,远郊区县,明显感觉过年过节外出人多了,但是相对我们来说工作量加大了。特别是每到高速路免费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都是出行的高峰,我们更多的都会把精力放在高速公路疏导在内,包括我在内,那几天都是要上班的,上完班之后几天累了该歇了。

  梁洪:直播间来自北京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丽玲。

  黄丽玲:听众朋友大家好。

  梁洪:有开车出去玩过吗?

  黄丽玲:就这一年没有,因为我觉得车肯定很多,我太害怕在路上堵着了,后来一看到实施的情况,我发现我这个选择是英明的,在家里挺舒服的。

  梁洪:即将到来的十一长假也没有这个计划?

  黄丽玲:应该肯定不会开车出去玩。

  梁洪:看来直播间包括我本人在内都没有享受过这个免费,大家可以通过短信平台网络和我们说一说,正在听节目的您,有没有过去一年当中十一长假享受高速公路免费,驾驶感受怎么样?对于即将到来十一长假有什么计划,今天和大家聚焦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一周年,先从回顾这一点来说,三位从各自不同的领域说一说你们认为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一周年到底给我们带来什么?高速公路免费的政策初衷有没有一年当中得到实现?南辰先来讲一讲?

  高速节假日免费不能与延长收费划等号

  南辰:我觉得它的一部分初衷还是实现了,就是惠民这一块。我记得去年十一统计下来,免掉的通行费应该在百亿计,牵扯车的数量非常大。一年相加可以算一下,确实老百姓从中尽管堵一点,可能还是得到了实惠。我身边同事利用春节、国庆回一趟西安,从北京西安来回路费他算下来也小一千块钱能省下来。只能说一部分惠民的目的是达到了。

  但是另一部分呢,我们还要去思考。就是因为年初收费公路条例里面这一条说:因为国家免费政策影响了公路经营方的利益,要延长年限。这里面有解读的声音是认为这是抗震救灾特殊情况,也有解读的声音是说这是针对国家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后来一直主管部门没有清晰的回应,这条到底是针对什么的?如果针对高速公路免费再延长收费年限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个事儿,这个就等于你前期做的这些惠民这些贡献,等于就变味了。等于先抛出一个让部分人免费,然后再让所有高速公路使用者痛苦的一件事,延长收费年限,这个我觉得所以怎么看待这一年的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功过得失,需要收费公路条例水落石出之后,我们才能给它定性。

  梁洪:南辰刚才讲到可以跟大家说一下背景资料,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这个在我们星期三会客室当中曾经做过一期节目。征求意见稿出来之后核心一条节假日免费,从而需要延长公路收费年限,一下就成了所有人争论的焦点。印象特别深刻,有听众那期节目曾经用过很形象的北京话来比喻,这不是玩阴的吗?先给你抛一个橄榄枝,哎呦,不收钱,不收钱,回头又告诉你不行了,我们亏得太多了,要延长年限,,不仅要收钱还要收得更多。不仅要收小客车的钱,还要收包括载货、货车都得收,大家对这一点争论得非常热烈。截止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官方声音出来,所以也不知道这个征求意见稿最后结果怎么样,这一条会不会在里面,现在都不知道,大家可以继续探讨,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南辰认为部分惠民达到了,但是以此为根本,征求意见稿当中加上这一条他是非常不认可的。汪海警官认为一周年的免费带来的是什么?

  高速免费带来双赢局面

  汪海:一周年免费的时候,到这种长假的时候,大家过假期的方式发生了改变,特别很多家庭以过节我能开车出去玩这个理由购置了车辆,说明大家生活方式确实发生了变化。从我们掌握道路情况来看,一到长假高速公路免费的时候,高速公路车多成为定势。包括每到厂价,比如马上到十一,都会根据这个特点调整警力安排,把人更多到高速公路收费站,还有它的沿线进行疏导。

  因为必须疏导,一旦到这个时候车非常多,高速公路主站甚至很多路段出现比较严重的排队。这无形当中增加我们工作量了。但是也能看得出来,大家的这种欢迎政策还是特别明显的,都愿意在这种时候更多的举家出游也是一个好事儿,一方面走得更远,看得更多,全家玩得更欢乐了,可以带动北京周边省市的经济,是双赢的政策。

  虽然看到部分区域一个时间段内出现比较明显的排队,但是我想大家在逐渐适应这个政策,能够更多选择错峰出行情况下,这种排队会越来越少,而且大家学会错峰出行之后,我觉得哪怕出去玩在路上也不会遇到严重的拥堵。

  梁洪:汪海警官来看虽然这一周年,交警本身来讲工作量提高了,强度提高了,但是对于广大有车一族来讲还是得到了很多实惠,就这一点短信平台和网络上大家第一时间反馈,全是说很痛苦。

  9979:回去、出去和走的时候都痛苦各半,回来的时候我们得算着点,生怕过了那个点。生怕遇上回来的时候堵车,万一遇到那个点可倒霉了,十一想好了开车去东北,去哈尔滨,还是要享受一下不收费。

  8965:从开始实行我就没打算占这个便宜,背着包的人一样多,就我来讲宁可高速公路一路畅通,也不愿意在那儿堵着。

  8801:也是享受这个免费,但是非常痛苦,享受过了这个免费之后,享受过了之后在高速公路如同爬行之后,你就想还是收费吧,求求你了。

  梁洪:这是大家第一时间反馈,你免费了,但是我没有享受到真正的高速公路应该带给我的这种驾驶的感觉,很多人觉得没有什么意义,再来听听黄律师怎么回顾这一周年。

  公路收费延长与公路法冲突

  黄丽玲:听众朋友本身从惠民政策本身有没有实现它根本的目的,我没有享受到高速通行,甚至在路上耽误时间成本,以及燃油成本,这么说起来政府请客,但是真正还没有享受到。其实从这个政策本身来出台的话,没有太大的问题。当时大家的解读也是觉得这是一个惠民政策,它的本意是好的。但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出来之后,大家多了一个担心,是不是现在免费,让我以后来买单,或者政府请我的客,然后让老百姓买单,甚至七座以下小客车可以有资格享受到这样一个免费的午餐。

  但是其他的车型,比如说咱们货车,他们将来如果一旦要延长的话,他们全部都要承担这个延长的成本。那这样的话,这样一个政策就会打上很多问号了,从法律角度来说惠民政策本身,我们看了一下由各部委作出的,最后由国务院令签发的,在法律效率级别上是一个部门规章。后来出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个算是行政法规,将来做出正式,应该以国务院令形式来发布的。

  这个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它的规定不能和上位法来冲突,它的上位法我们找一找有哪些呢?其实有一个叫公路法,是人大发布的是我们法律,比行政法规级别还要高一点。公路法里面有关于允许公路收费,但是呢,咱们收费年限是有一个最长年限的设置的。比如政府还贷20年,这种经营性一般25年,最长不能超过25年,有适当的情况最长不能超过30年。你现在这个征求意见稿因为你节假日免费了,所以他们可以因为企业亏损了,就可以延长这个年限,那其实这样的规定就和公路法相冲突了,这是一个法律上的冲突,我觉得最后出台的正式文本当中,我在质疑会不会真的出这样一个规定?

  梁洪:刚才黄律师讲的这一点,网上很多人议论这样一个问题,现在谁说的清,哪条高速公路从什么时候开始收钱的,准备要收到什么时候?是不是现在很多的路本来都已经在延长收费了?坛子里很多人都在聊这个问题,我们并不知道,没有任何人公示,现在很多高速公路收的费用已经有二十年,甚至更长。所以很多人说爱收不收吧,本来我们也不知道,本来是一笔糊涂帐,老百姓本来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收,说延长就延长吧,说给钱就给钱吧。咱们北京这边经常开的高速公路,谁说的清什么时候开始收的?应该收到什么时候?如果延长,延长多长大家不知道的。

  延长收费无异于政府与经营企业绑架消费者

  黄丽玲:包括我也会有这样的疑问,当然通过这样的查询看到京石高速是87年开始收费的。这些历史上的东西或者在档案馆里面应该可以查得到的。但是只是说让一个老百姓去这么检索的话,这个工作量太大了。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其实这里面我们考虑高速公路收费,或者高速公路通行是什么样的性质?您看咱们在高速公路收费这上面,有几方主体,第一是政府,担负的公共秩序的管理的职能。第二还有高速公路的经营企业是通过和政府签订了,其实是有一个协议或者说有一个契约在的,因为通过他这样的集资,通过这样一个企业的行为,投资修路,给我们提高了公共通行效率这是一个好的事情。然后政府说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要收费还贷,其实老百姓也是能接受,毕竟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带来了一种交通的便捷。还有一方主体在参与其中就是咱们老百姓,或者社会车辆,这是一个主体。这三方主体之间法律关系是什么?各自权利义务是什么?分析这样的话有些问题能够想清楚的。

  政府和经营企业之间是一个契约关系,包括借贷或者说有经营许可,你可以收费还贷。高速路经营企业社会车辆和老百姓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因为我上了高速,享受您给我提供高速通行的便利,政府和老百姓之间,政府和社会车辆之间,是一个公共职能的管理的行政管理的职能。所以如果当政府觉得说我觉得希望有些对老百姓有些惠民政策,通过税收的调节,我想取之于民,还之于民,用之于民,出台这样的政策可以不反对,通过政府财政愿意让利于民,给予这样的优惠本身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这种让利了之后,政府又通过其他的方式说延长企业的收费年限,那是一个合同关系,合同的相对方是你们两个人,老百姓没有在那个合同当中,那个合同相对方是政府和经营企业,你们俩约定绑架了消费者,这是违反了法律的相对性。我没有参与你们订立的合同,为什么要设定我的义务呢?

  南辰:补充黄律师一点,很多地方高速公路在转为经营性的收费高速公路的过程当中,大量的是不透明的,我们这些听众朋友感觉两眼一抹黑,反正你收吧,因为这些过程整个盖在一个罩子里面,变成经营性公路,因为大修投资了,然后收费年限又可以延长了。但是总是在看到它是长寿的,甚至这个寿命没有终结的。所以确实让人看不懂。

  公路养路费征收属于重复收费

  黄丽玲:刚才南辰老师说到大修问题,我记得征求意见稿当中还有一条,关于公路的维护、养护的问题,也可以适当延长。然后在大修期间怎么样也是可以合理的延长,或者收费的一个标准。这一点我觉得跟咱们政策和法规也是相冲突的,为什么呢?您看咱们通过燃油税和养路费的改革,咱们汽油里面已经含了公路养护费用,我在行使车辆的时候已经为公路养护买单了,再收公路的养护应该由我来买单,这不是重复收费吗?刚才说到高速公路担负着公共的社会的职能,他有一部分是应当由公共财政,公共税收来支持的。

  梁洪:所以我们通过刚才法律层面的分析就能够对高速公路的性质各个方面的利益有了一个非常清晰的认识,也难怪很多听众和网友说一提到高速公路就一抹黑,根本搞不清楚。我们今天会继续说大家详细解读高速公路的节假日免费已经一周年了,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给很多消费者们带来了真正的实惠,但是如果以此为一个基准,在未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当中延长公路收费年限的话,我们认为于情于理,最重要于法是不相符合的。对于收音机前很多听众朋友谈到未来中国高速公路收费到底怎么收,收费年限,什么时候能够看得明白?

(责任编辑: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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