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39号部令的出台,深受关注的“自学直考”将在2016年4月1日正式开始试点。试点城市包括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城市。
一、“自学”要满足什么条件?
1、正常的汽车不行
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2、需要三观端正的老司机陪练
随车指导人员应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3、不要在人多车多的地方练车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依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二、夜考取消啦
原来“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的要求已被删除。这意味着,科目三将不再实行夜考,而是在白天进行的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三、预约考试更方便
具备条件的考生可以一次性预约并参加科目二、三的考试。(以当地交管部门规定为准)
四、扣满12分直接注销实习驾照!
如果是发生在实习期(初次领证后的12个月)的非现场违法达12分(指闯红灯、超速等被摄像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章),无论驾驶人什么时间处理,都会被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五、七种情形可直接申请驾照考试
新规中规定,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1、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2、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3、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4、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5、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6、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7、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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