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谈到汽车消费,大家大吐苦水,一个个成了祥林嫂。目前新的世纪,祥林嫂这种概念的出现是不是也有它的时代特征或者客观不可避免的原因,到底症结在哪儿?
贾新光:
前几年有一个怪现象,不承认汽车是消费品,汽车是特殊商品,作为机关团体消费,没有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谈汽车。集团消费有保养车的,有修车的,开车的就专门开车。大单位跟厂家打交道特别容易。现在私人消费汽车就出了新的问题,美国汽车消费保护法规,前提先承认消费者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把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要推给厂商。咱们老强调消费者应该看清合同,什么都弄清楚,不可能。
私人汽车消费当中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出了问题找谁也解决不了,前些日子记者采访我,如果我碰到汽车消费问题,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我说一个也解决不了。为什么呢?这个是实践证明的,很少能够通过所说的几个途径来解决。最后逼的自己砸自己的车,没招儿了。这个问题的症结在哪儿?法规不健全,没法约束。跟他伦理没有什么依据。
今年315大家使劲呼吁,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赶紧出台。目前强调的是两个,一个召回一个三包,这两个还不一样。召回属于锦上添花的事,三包这是雪中送炭,特别急迫。应该解决消费者眼前碰到非常急迫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对于消费环境来说就是法规不健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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