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2年08月09日08:50
作者:杨青 王文韬
|
我来说两句()
|
|
|
|
北京保监办负责人与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5家财产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车险业务负责人今天签订了一项《整顿规范车险业务责任书》,明确规定从8月15日起新承保的机动车险保险单如果无代码“N”将是假保单。
北京保监办主任刘京生说,随着北京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多,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压力逐步加大,北京保险市场目前出现了高比例支付代理人手续、以退费形式变相支付手续费等违规经营行为。甚至出现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机动车销售十分火爆,但新车承保业务却增长并不多的现象。为有效遏止车险市场的恶性竞争,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并为下一步全国车险费率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北京保监办决定在全国率先采取以明确第一责任人的形式,对北京机动车保险市场进行全面整顿规范。
据刘京生介绍,此次整顿的重点是新机动车的承保。从2002年8月15日起,凡开展新机动车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在机动车辆保险单的保单编码末尾加入代表新车业务标志的代码“N”,保证能从保险单编号上区分出新车业务与续保业务,并在计算机业务处理程序上作出相应的调整,确保新车保险业务能实现单独统计和相关数据抽取。如果在2002年8月15日前,保险公司未达到整改要求,北京保监办将暂停这家公司办理新机动车业务。
北京保监办要求各家财险公司在经营新机动车保险业务过程中,保证严格执行《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47条关于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的规定,不以任何形式给予优惠返还,不以任何理由批准和放宽分支机构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加大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严格审查车险代理人的出单资格,严禁本公司各分支机构授权未经北京保监办批准的专业或兼业代理人出具车险保单,杜绝代外埠保险公司出具车险保单。
刘京生进一步强调,各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的第一责任人有权向北京保监办申诉整顿规范车险市场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北京保监办将为其保密。同时,对擅自和违规授权分支机构进行恶意竞争,故意扰乱车险市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北京保监办也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直至追究其领导责任。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