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日,中国《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定所有汽车须在车尾的显著位置用中文标出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目的是为了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有消息称消费者对此反响强烈,根据权威机构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有15%的人表示高档车外观加上中文标识会影响自己购买的愿望,13%的人表示会在买车后拆除车上的中文标识。与此同时,很多汽车生产厂家还在持观望态度,准备熬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的最后期限再去备案。
是什么消费者“反应强烈”?调查报告中应该用红色字体把“高档车”三个字标记出来。买夏利的消费者不存在这种强烈反应,买吉利的消费者不存在这种强烈反应,只有买合资宝马、奥迪的消费者才如此激动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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