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备受汽车行业及汽车消费者关注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在历经多次审议和修改之后终于出台。新出台的“三包”规定将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规章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 |
关于#汽车三包#的讨论正在热烈进行中,赶紧去说点儿啥吧!……[我要参与]
新规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新规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更多]
当下,还有不少汽车厂家自行规定,保修期限为2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新规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保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这意味着,不管厂家政策如何,10月1日以后购买的新车,都将享受不低于3年/6万公里的保修。[更多]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说:“汽车产品比较复杂,有上万个零部件,在法律包括规章当中,不可能对每个细节都作出规定,必须要通过标准、实施细则来加以细化。”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加紧制定汽车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标准,以及汽车三包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查看详细]
征求意见稿对三包有效期的规定是:整车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但意见稿也提出鼓励汽车制造商设定更长的三包有效期。对此,多名消费者代表建议延长汽车三包有效期,以及退货时间……[查看详细]
经销商代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将经销商作为第一责任方不妥当,二是希望消费者也有协助取证的义务。汽车企业方面的表态则相对谨慎,主要诉求是希望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汽车“三包”鉴定机构……[查看详细]
汽车属于精密机械,使用或者制造过程中稍有差池,就难免出现质量问题。那一旦出现问题该由谁来负责?现在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故障车辆进行分析,然后进行责任判定,这个三方检测机构既不能属于消费者,更不能属于制造和销售商,它必须独立,但坦白说,汽车生产和检测技术太复杂了,这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很难成立,除了车企有这个检测能力外。[更多]
汽车生产商和汽车经销商属于两个相对独立的个体,其联系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紧密,这也就是在发生问题时,经销商和厂家偶尔互相推脱责任的原因。就算汽车三包政策此次顺利实施,厂家也同意接受退回的问题产品,但这势必还是会增加车企的运营成本,新增的成本经销商肯定不愿意承担,一般会转嫁给消费者并体现在车价里,比如优惠不如以前高了,消费者愿意接受吗?[更多]
在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中,有“汽车售出后30天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一项。而汽车销售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很多消费者认为,规定的“30天”太短。[更多]
购买车辆不止要支付裸车价格,还要支付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保险费及购置税。假如因质量问题,消费者将车辆退掉了,那么保险和购置税能退吗?对已经发放的车牌号又该怎么办?在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说明。开发票不代表提车,现在很多车提车、挂牌、办理保险的时间都不短,甚至有的车还没提到车就要超过 30天了。另外,即使有大的质量问题,在1个月内很难表现出来,所以,包退时间应该延长。[更多]
三包服务主要是保障性功能,并非提升度的工具,市场竞争压力和企业对品牌维护与消费满意度提升的追求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最佳方式……[[更多]
几乎每年的315前,质监部门的领导都要出来秀一把,每年的话几乎一样,就是三包办法“将择机出台”。但是这个机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难择,7年的皇历都翻不出一个黄道吉日……[[更多]
比较好的建议让消费者有选择权,我让销售商和制造商对这件事情承担连带责任。这里面利益最相关的其实就是消费者选择权,维权很多时候是制造商或者总经销商关注它的品牌,找它力度更大一点,应该赋予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的选择权……[更多]
已经相当于六年之后再次推动三包的进程,总体来说肯定是一个好事,有总比没有强,坦白说现在中国汽车整个市场已经在全球是第一的位置了,只有一个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我们的汽车行业汽车工业才能健康发展……[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