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长征第一步 召回亟待权威“看门人”
汽车该不该召回 国家汽车检测机构说了算
晨报讯 从10月1日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将开始正式实施。记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为配合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由国家质检总局组建的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已于9月28日正式挂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专家库也宣告建立完成,9月29日,第一批获准承担缺陷汽车产品检测与实验的11家机构名单也正式公布。
据悉,为配合召回规定的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立了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专门负责缺陷产品召回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中心的成立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和技术保证。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在业务上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和委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系统的建立、缺陷信息的收集、汽车缺陷调查与认定的组织管理、专家库与检测机构的建立与管理、缺陷产品召回的科学研究、与国外有关机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国家质检总局汽车缺陷投诉方式:电话:010-65537365;Emailzhaohui@qiche365.org.cn;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汽车消费者或普通公民如对任何汽车产品在安全与质量方面有疑义,可通过以上方式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记者 杨钧)
汽车召回制度实施 首批检测机构名单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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