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一年只有一次,应该回归它信息沟通和提升消费品质的本意,而不要过多地赋予其解决争端的职能
又一个“3·15”来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又老调重弹。每当这个时候,惯常的景象总要出现:消费者痛心疾首地控诉无良车商,厂商寻找各种借口和法律依据推脱,经销商则周旋于厂家和消费者之间“捣糨糊”。
其实,消费者也知道,光凭借一个“3·15”,未必能解决实际问题,现存的不合理现象依然延续,至多让厂商有所顾忌,放低姿态罢了。失望的氛围中,不少消费者对“3·15”的期望值越来越低,甚至产生了“维权疲劳综合征”。
记者想从有利于改善汽车消费环境出发谈点看法。当事的各方应该将着眼点放在营建和谐的汽车消费环境上,不要作出对双方都无益的食言、失信的举动。在这个大前提下,厂商应该专业造车,严把质量关;经销商诚信经营,坚守信用;消费者理性消费,专业维权(汽车消费是一个庞杂的学习工程,不要指望别人可以代劳,多积累些经验和知识有好处)。如此,事到临头,也不至于相互指责和推诿。大家都遵守规则,争端的激烈性将弱化许多。
客观上,现存的法律也存在盲区,一个是“汽车三包”悬而未决,让处置争端常常没有凭据。汽车消费中依然存在诸多的不合理规定以及霸王条款, 密布的消费陷阱也让人猝不及防。在法律尚不完善的背景下,只能务实一些,寄希望于各方相互理解,建立公正的问题处理机制,在实际运行层面形成一个多赢的游戏规则。
“3·15”一年只有一次,应该回归它本身的信息沟通和提升消费品质的本意,而不要过多地赋予其解决争端的职能。如此,将理性消费贯穿于日常的生活中,“3·15”背负的压力会小许多,矛盾也不至久积成患,不可调和。
要知道,在激烈的利益纷争中,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消费者只有多做前期准备,成为理性消费的强人,才不至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本期汽车周刊与搜狐汽车合作,在8大城市共同开展对“3·15”的联动报道,以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致力于创建和谐共赢的汽车消费环境。
我们组织了系列报道,汽车消费环境的现状、各方畅谈如何营造和谐理性的消费环境、现有的消费法制环境以及如何理性消费的建议,希望使消费者有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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