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有交通事故也是再所避免,想享受优惠看来有难度。”开宝来车的郭小姐对昨起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家住北京天通苑的李先生在接受《市场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知《办法》实施后,要享受费率下浮是否很困难。
面对车主们的疑虑,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上海、北京等地车险联合信息平台数据测算,单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第一年享受费率下浮的车辆占比将达到87%-90%,费率上浮的车辆仅占1.4%。这意味着,近九成车主可以享受费率下浮。也为心存疑虑的车主吃下了定心丸。
针对有些公众认为“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很难享受优惠”的误解。保监会的解释是,其实这是将交强险与商业车损险的责任相混淆了,如在地下车库发生撞墙事故,不涉及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的赔偿,就不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而是商业车损险的赔付。影响交强险费率浮动的只是双方、多方事故,单方事故并不会导致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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