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转型
“车企对今年的形势过于乐观了,”苏晖说,“随着今年各家企业加大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经销商们将迎来再次洗牌,向大集团化发展。
苏晖认为,虽然《办法》没有对汽车经销商的经营业态做出硬性规定,但推崇单一品牌经营,鼓励4S店销售模式,使汽车厂家为了垄断市场而全力推行4S店的经销模式。在《办法》的压力下,一些经销商已经开始寻求多业态经营的模式,以减少投资风险。
一位合资品牌的经销商告诉记者,他现在代理的品牌在北京还算强势品牌,但在厂家过高的销售压力面前,不得不开始寻找新的品牌作为战略重点,为代理品牌出现疲软时能分散压力。
据了解,在北京做得比较大的经销商都早已开始向多品牌发展。“在北京,只经营单一一个品牌的汽车4S店根本活不下去。”一位拥有多个品牌的经销商对记者坦言:“我们现在是集团化经营,不仅降低了销售风险,还带来了更多的利润。”
同样,品牌相比弱小的经销商也有生存之道,“我们现在的实力不够大,可是作为北京的总经销代理,可以将部分权力下放给多家二级经销商,降低经营风险。”一位自主品牌的汽车经销商表示,“虽然我依然受厂家的控制,但由于二级经销商的自由度比较高,因此经营总体来说还过得去。”
针对汽车经销商集团化发展的趋势,张超则将汽车经营的模式希望寄托在了“小而精”上。“‘小而精’是对汽车有形市场提出的新要求,在国外,‘小而精’的品牌展厅早已取代了‘大而全’的4S店销售模式,成为汽车销售的主流。”张超说。
据了解,在欧盟汽车销售新法规中,汽车供应商可享有独家分销或选择性分销的方式。尽管授权与建店都在法规中被规定,但与中国不同的是允许从事多品牌销售业务,而且只需建立展厅即可。
“中联正在尝试‘小而精’的模式。” 中联汽车交易市场策划部的杨阳介绍说,“有形汽车交易市场不需要大面积的建店,也无需投入巨大的资金配合售后维修,应起到汽车销售展示的作用。”
期待《办法》重修
据悉,继去年全国工商联在“两会”期间呼吁修订《办法》后,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近日又草拟了一个提案。该提案将是一些具体的修订建议,内容围绕目前实行的4S店模式展开。
苏晖作为《办法》修订的参与者之一,尽管拒绝透露详情,但表示这个《办法》修订的结果,对经销商而言,未来的形式并不容乐观。
张超则表示,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发挥作用,建立经销商和汽车厂商互惠互利的关系准则,同时鼓励多种经营模式并存,让双方利益得到保障。“汽车经销商的意见建议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而一项关于修改《办法》的建议有望在今年‘两会’期间以全国工商联的名义提交。《办法》的更新之日已不再遥远。”张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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