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Gesellschaft zur Vorbereitung des Deutschen Volkswagens
mbH(最初的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1938年,国有大众汽车工厂在沃尔夫斯堡正式运营,开始生产KdF-wagen(最初甲壳虫的名称,意为力量来自快乐)。事实上,这个工厂并没有制造多少民用车,工厂强制劳工制造使用相同底盘的军用车Kubelwagen、Schwimmwagen和Kommandeurwagen。后来人们发现,当时希特勒根本就没想过要把汽车使用在民用上,在给保时捷提的设计要求中,有一项秘密条款是:这款汽车应该能够携带3个人、一把机关枪和足够的弹药。
Nikolai Borg并不在意钱方面的事情,但是他认为应该把真相还给历史,他称,他在1939年受到德国部长Fritz
Todt的委托,为大众汽车设计了这个标识。但是,在很长时间内,他得到的都是正在处理的消息,直到1943年,他在一辆军用车上看到了自己设计的标识。他在60多年后的维权行动,并没有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