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女士在东风本田4S店购车试驾时,将指挥她停车的店内保安双腿撞断,茹女士认为这是保安指挥不当,而且店内陪驾提前下车所致,不同意赔偿。4S店认为自己不是事故当事人,也没有责任。保安王先生只好将茹女士和4S店诉至法院。
王先生在典盛经贸有限公司东风本田店做保安。2006年10月1日,茹女士到该店准备买车,试驾结束后,陪驾人员先下车。王先生站在车前指挥茹女士进入车位。王先生说,因茹女士将刹车当成了油门,汽车一下蹿了出去,撞到自己的腿上,导致双腿被撞断,交警队事后认定茹女士负全责。此后,茹女士虽然垫付了部分救治费,但与典盛公司相互推诿,都不承担其他费用。因此,他起诉茹女士和典盛公司,索赔10万多元。
茹女士庭上表示,当时路面不平,车的前轮在一个小坑内,王先生仍要求她前进,车上坡后蹿了出去,事故原因是王先生指挥不当。另外,陪驾员提前下车也有责任。而且典盛公司是车辆所有人,也应该承担责任,因此她不同意赔偿。茹女士同时提出反诉,要求王先生退还自己已经垫付的部分救治费用。
典盛公司称,典盛公司不是事故当事人,没有责任。王先生是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东城分公司派遣过来的,王先生从保安公司的工伤保险、典盛公司的商业保险及车险中,可以充分得到补偿。
保险公司庭上表示,同意赔偿合理部分,但不包括精神损失。
该案将择日宣判。(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