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汽车-搜狐网站
汽车频道 > 专题 > 每日汽车话题 > 行业·文化-调查

新《道交法》机动车无过错担责不超10%

  “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如无过错,超过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机动车的赔偿不超过10%。”昨天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记者获悉,当中进一步明确了汽车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撞人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自4年前实施起,就一直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当中的第76条对“撞了不白撞”的规定,广大司机特别反映强烈。

  2007年,针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审议,并于当年12月29日作出修改决定。第76条被修改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方
反方
机动车辆将越来越多,这种状况下不执行严格的交通管理是不行的,是拿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 修改后的新交法在“量刑”问题上依然明显偏向于非机动车、行人方,是否还是不公?

    新《道交法》相关新闻阅读:

    无责赔偿10% 道交法修正案是否以人为本      
    道交法修正案有利于改变“撞伤不如撞死”现象
    难于科学确定 道交法修正案未规定具体赔偿比例
    修改后的道交法5月1日施行 撞了不白撞
    [视频新闻]烽火车谈:《道交法76条》

(责任编辑:靳明)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