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所有的汽车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船税、购置税)都是国税,税是中央收了,事还要地方来干,所以,地方不得不在公路收费上打算盘,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收费公路最多,源于税收制度不合理。
中国即将开征燃油税。
中国的养路费原来是地方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约则上也应该包括一部分公路建设费用),改为燃油税之后,就成为国税,地方所需要的养路费用需要中央拨给。现在所有的汽车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船税、购置税)都是国税,税是中央收了,事还要地方来干,所以,地方不得不在公路收费上打算盘,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收费公路最多,源于税收制度不合理。
日本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 各级政府间的财权划分以税源划分为基础, 由法律规定,按税种划分国税和地税。有关汽车的国税主要包括:(汽车)消费税、自动车重量税、地方道路税 、汽油税、石油税 。地税主要包括:自动车取得税、自动车税、轻自动车税、柴油交易税。地方道路税实际上也拨给地方使用,国税汽车质量税(按重量征收)的四分之一也转让给地方,作为地方道路建设的财源。地方汽车税在日本全部汽车税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如1995年共征收地方汽车税46955亿日元,占全部汽车税收的58%。至少中国应该将燃油税一分为二:汽油税归中央,燃油税归地方,而汽油税的至少一半还要拨给地方。在汽车购置阶段,消费税依然是国税,而将购置税改为地税,这样各地就决不会再限制汽车购买和使用了。
燃油税干什么用?原则上燃油税只作道路费用使用,但是由于中国的税收使用都笼统归为财政收入,很难保证“专税专用”。日本将汽车税分为普通税和目的税两种,普通税不限使用方向,而目的税是专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的财源。在汽车税中,消费税、汽车税和轻自动车税是普通税,汽车取得税、汽车重量税、汽油税、柴油交易税是目的税。
《日本地方税法》第四章中指出:“汽车取得税,是道府县(县相当于中国的省级行政单位,道指北海道,府指京都府、大阪府,相当于这一级行政单位的还有东京都,故有时也称都道府县)为了转交给市町村用作道路费用的财源而课征的税。”“道府县为了用作有关公的费用,以及对公路法规定 的指定市拨交用作有关公路费用的财源,课征汽油税。”道府县根据市的公路面积大小来分配用于道路建设的税金,这些税金“必须用于有关公路的费用”。
燃油税在征收方法上很费脑筋,因为税源散而征收难,日本税收采用普通征收、申报缴纳、特别征收三种办法。普通征收是征税官员用缴纳通知书通知纳税人纳税,申报缴纳是纳税者自己申报应缴纳的税额,特别征收是由有便利条件者征收地方税,这种人被称为特别征收义务者。在日本地方税法中,汽油税就是采取特别征收办法的税种。由于汽油销售的特殊性,汽油税的征收是难度比较高的。日本地方税法规定:“征收汽油税,必须采用特别征收办法……在地方税法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申报缴纳的办法。”采用特别征收办法,是把总经销商或分销商、其他有便利条件的厂商指定为特别征收义务者,必须代为征收汽油税。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