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燃油税将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征收,
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对于这份燃油税的征求意见稿,大家比较关心的,一是单位税额高不高,二是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具体如何“逐步有序”。而对“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这样一句话,缺少应有的关注。按理说,燃油税征收不是一次性买卖,而是长期持续行为,今天“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并不表示明天国际油价上涨之后,依然不会提高,那么,征求意见稿里为什么还要这样说?
这当然是对公众情绪的一种安抚,向公众表明“开征燃油税不会加重人们的生活负担”,问题是,现在的成品油价格不是早就该下降了吗?本该下降的油价,在燃油税开征之后“不提高”,又能说明什么呢?
需要提醒的是: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本身是两回事,燃油税既然是从量定额征收,那么和油价变化显然并无关联,而只与消费者消耗的油量有关。为什么不能把两者分开?这就要说到燃油税“价内征收”的方式了。
什么叫“价内征收”?说白了,燃油税开征后,消费者将还是按油价付账,并不需要额外缴税,只不过这个油价里面就包含了每升1元钱(柴油是0.8元)的燃油税。作为消费者,我们并不能直接知道自己缴了多少税,税务局只从加油站那里拿税款,给人感觉是加油站在缴税,而消费者似乎仍然只是付了油价。
换句话说,价内征收的方式,让燃油税只是成为油价的一个组成部分。价内征收的“好处”在于它非常隐蔽,不易被人察觉,糊涂型消费者对税负轻重不会有直观感觉,对自己缴了多少税更是无从知晓。但是,价内税让人们只能体验到消费者的感觉,而无从体验纳税人的感觉,因为转嫁给消费者的税负被合于一体的油价给掩盖了。高油价将会变得更隐蔽,正如一句“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就会让很多人对现行油价之高低失去判断。
300年前法国财政部长柯勒贝尔说“征税就像从鹅身上拔毛,你要拔尽可能多的毛,但又最好不要让鹅叫。”在“不让鹅叫”方面,价内征收显然更具优势。但是体验过“手机漫游费”之乱的人们,更期待的无疑是税收的透明:既然是从量定额征收,那就不要把燃油税和油价人为强加到一起。事实上,国外消费税一般都是价外税,价格和税款的分开,让消费者知道自己要负担多少税收,税负没有任何隐蔽性,从而有利于将国家的政策意图直接作用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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