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政府公车撞女工》追踪
车速过快是车祸主要原因
罗源近期将公布对当事干部处理结果
家属质疑肇事车上5名干部在场之说
本报讯 (记者 张学得) 昨日上午,记者从罗源相关部门获悉,交警部门对“3.3交通事故”已做出原因认定:县政府公车车速过快是主要原因。
就“罗源县政府公车撞死女工, 数名干部被指见死不救”一事,罗源县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期县委将公布对当事干部的处理结果。
车速过快是车祸主要原因
据该负责人介绍,“3.3事件”经本报报道后,省、市有关部门都过问了此事,罗源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县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罗源县交巡警部门非常慎重,进行事故认定时,还专门邀请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审核。
罗源县交巡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称:经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在没有间断性制动的前提下,肇事的闽AA9198号车事故前的车速大于71km/h,说明驾驶员陈某在驾车途径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
3名被停职干部身份确认
上述负责人表示,3月8日,罗源县委召开2009年第5次县委常委会已作出决定:有关人员在事故现场等待期间不作为,对副科级以上的3位同志予以停职,并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彻查。因为有3名当事人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对他们的处理需要经过一些必要的程序,需要花些时间,因此对当事干部的处理结果一两天还出不来,但县委会在近期内作出具体处理决定,并对外公布。
另据悉,闽AA9198号车肇事时,除了司机陈某,车上乘坐的5名人员中,一人为某镇人大主席,一人为某局党支部书记,一人为某乡副乡长,另有两人分别为某镇和某局的一般干部。
家属质疑事故发生后
干部若在场为何不救人?
罗源县委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称,“3.3交通事故”发生在中午12时38分01秒,事故发生后,司机于12时38分50秒曾经报警,上述某局党支部书记也于12时39分14秒曾打电话报警。
3月8日,罗源县委对外称,经过调查组调查,并查看了监控录象,认定在事故发生后,5名当事干部及司机都下车,在车旁等待交警和医务人员到来,直到他们赶到后才离开,5名干部在等待期间确实存在不作为。
伤者罗小凤 :“如果当时那5名干部在场,为什么他们不来扶我一把,或者送我上医院?”
对上述说法,受害者及其家属表示怀疑,事故中受伤的罗小凤说,她醒来后(救援人员未到)并没有看到有车上下来的干部在场,而如果事故发生后5名当事干部确实在场,同样让人无法接受。
罗小凤说,事故发生后,她所在的位置离死者叶菊梅约有7-8米,离肇事车不到10米,而肇事车离叶菊梅也只有几米远,三者位置呈三角形。这样的距离,肉眼是完全可以看的很清楚的。她醒来时,头部和手脚都在流血,她曾挨着护栏站起来大声呼喊“救命”,后因受伤体力不支加上惊吓过度跌倒,这才一步一步爬向叶菊梅,而且是一边爬一边大喊救命。
“如果当时那5名干部在场,他们就忍心看下去吗?为什么他们不来扶我一把,或者送我上医院。”罗小凤质疑道。罗小凤的丈夫也一再强调,是他自己把妻子送进医院的,在罗源县医院接诊记录上,罗小凤乃是由家属送医。
事故全程目击者:
事发后面包车上的人没有去救人,而是自己走掉了
事故现场附近某店铺目击事故全程的店员林先生说,事故后自己看到面包车上下来的人都没有去救那两个被撞的人,而是自己走掉了。
为证实受害者及目击者所说,记者通过罗源县委有关部门协调,前往罗源县交巡警大队要求查看事故监控录象,该大队只提供了一段约两分钟长的录象,但录象是警方赶到现场后的部分,画面上无法看清是否有下车干部在场。至于其他部分录象,罗源县交巡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那是保密的东西,无法提供给记者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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