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可以预见,随着汽车下乡细则的出台,大量轻型载货汽车和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会进入农村家庭。
而与绝大多数下乡的家电产品都受家电三包法规保护不同,汽车三包法规一直缺位。一旦下乡的汽车遇到发动机、变速箱等核心部件故障,厂家屡屡修不好,又拒绝退换,农民兄弟很可能陷入维权黑洞,被迫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四处投诉乃至打官司,与站在强势地位的汽车厂家不对等地“掰手腕”。
与大城市远郊区县的汽车消费者相比,购买下乡汽车的农民所处的地理位置可能更偏远,厂家的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更薄弱。如果厂家不能本着服务第一的态度主动下乡,帮助农民兄弟解决汽车的疑难杂症,仅仅是进城修车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就会把农民兄弟难坏、拖垮。
当前,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了解到,奇瑞、长安等自主品牌厂家应对国家汽车下乡的新政策,已经摩拳擦掌地推出对路适销车型与整套的营销策略,毫不夸张地说,汽车下乡成了这些汽车厂家嘴边的“唐僧肉”。可是,汽车下乡的根本目的除了振兴汽车市场,还要真正惠农、便农、利农。如果厂家只想着把汽车卖到农村,售后服务却跟不上,农民兄弟很难真正从汽车下乡的政策中受惠。
笔者认为,当前,针对汽车下乡这一新政策,主管部门应当加快汽车三包法规的出台速度。即使短期内不能出台,也要尽快向媒体公示原因,将汽车三包法规的制定进展置于公众监督的视线内。此外,有关部门应当要求汽车厂家针对下乡汽车制定更优厚的保修条件,并积极主动为下乡汽车提供上门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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