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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最严限行措施治堵治污 引起多方质疑

2013年12月16日07:57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张庆宁、李浩杰
第4页 :示范效应

  示范效应

  11月20日,兰州市委外宣传办对外表示,“单双号限行实施短短两天效果已经显现,将适时调整机动车限行的相关措施。”

  原兰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陆春鸣对单双号限行更是持“高度肯定”态度,“我认为市委市政府实施这项政策是伟大的、英明的。以前兰州的天空都是灰的,地上一层厚厚的灰,但你看现在兰州的天空,每天都瓦蓝瓦蓝的。”

  即便如此,质疑声仍没有消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从这一规定看,法律只是授权公安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临时的限行措施,并非长期地限制机动车上路。当管理者允许购买机动车并发给牌照时,就是政府允许机动车所有者行使行驶的权利。现在突然限制该权利,实际上是管理者的违约。”甘肃东方人律所律师尚伦生分析道。“今年兰洽会、马拉松赛期间,单双号限行一个月,现在又是55天,再加上其他时间的尾号限行,我一年有1/3的时间不能开车,但该缴纳的车船税和汽车保险一分不能少。”一位兰州市民抱怨道,实施单双号限行是用行政手段牺牲公民权利,来换取行政目标的完成,“在剥夺(公民)权利的同时,没有配套的补偿措施。”

  在兰州市政府官网政府领导留言板上,类似的维权留言不在少数。

  对此,兰州市公安局回复道,广大车主关于质疑限行后车辆实际使用天数减少,而车主保险费、车船税、路桥费则按全年收取不合理的问题,我局交警支队早已有所预判,也已多次将上述问题报告市政府,建议学习国内其他先进城市机动车限行后对车主在税费方面进行减免的经验做法。

  北京2008年的单双号限行期间,曾向车主返还养路费,总数达15亿元。在北京现行的尾号限行措施下,北京市税务部门按规定对北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

  兰州方面的税费减免办法虽未出台,但其包括单双号限行在内的治污系列举措获得了国务院、环保部肯定。今年9月,环保部印发了题为《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经验值得推广》的材料。

  示范效应正在发酵。

  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到,保定杭州德阳潍坊成都等城市都在近一个月内公布了与兰州相似的大气污染预警办法,措施之一即“预计发生或已发生红色大气污染(重度污染)时,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石家庄邢台西安、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市官员也都在近期造访兰州,向其取经。

(责任编辑:崔丽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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