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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会客室: 关注汽车召回实行十周年

2014年09月17日14:48
来源:搜狐汽车
第2页 :信息不公开与执法机构本身权限有关

  综合一下大家的一些看法,有的问题没有解决仍然在交际等待当中,还有一些朋友总是对待相关的一些政策法规持比较保守的或者比较悲哀的态度。但是我们今天和大家来总结中国汽车召回十周年必须要说,在这十年的时间当中它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及但是我们节目一开始讲的,让它变得更加完美。因此整个召回过程当中期待它更加清晰化,能够更加透明化,那炤虎给我们讲讲为什么清晰透明这么难?

  信息不公开与执法机构本身权限有关

  张炤虎:这跟执法机构本身的能力和它的权限有很大关系,我举一个例子,质检总局起动对某车型某个问题的调查,一旦消息公布之后它开始工作了,但是它的效率不像美国高速公路管理局那么强大,因为人力有限,权限有限,缺陷管理中心只是一个事业单位,它再去调查时间被拖延了,这个过程当中企业会做什么事?它会开始做一个内部服务行为,通知自己的4S店有多少人提出这个问题,都谁投诉了,哪家网站哪家消协,的确有可能给它解决问题,比如更换零部件。但是这样的一个行为它的代价很小,也就花个几百万,它的用户都是已经发生问题了。但是召回不是,只要存在问题这一批次全都召回,这个成本很高好几个亿,这种行为的时候产品中心还在调查,每个投诉怎么样,我核实一下什么情况,等你核实的时候这个问题都解决了,甚至签保密协议,越调查数据越来越少了这样一个尴尬。现在的透明跟现在的执法力度不强有很大关系,十年之后反思是不是应该让汽车召回拥有更大的权限拥有更大的能力做这件事情,确实产品管理中心的实力有限,有限到什么程度?曾经跟我反映过他们想高一辆执法车去财政部批,现在还没批下来,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执法。方方面面是很复杂的系统问题,我们都要去解决,最好的办法能够让消费者的投诉能够落实,能够有反馈,让执法部门有更多的能力去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这样才能够让整个流程理论。

  梁洪:炤虎有没有分析过,如果借鉴其它的国家非常先进非常成熟的做法,能不能应用到目前中国汽车问题的调查当中?

  张炤虎:首先加强第三方的投诉信息,这个搜集整理工作然后让它和执法部门有效对接,有效能够部分去公开这是一个。再一个,执法部门让事故鉴定部门能够形成一个统一的声音,能够形成统一权威的机构做这件事情高效拿出我们的结果,让企业没有时间在底下做这些小动作,这样召回的效率会更高。

  梁洪:以前我们讲到过像交管部门还有保险部门,这两个部门掌握相关的非常重要的数据应该按照一盘棋来进行处理,如果这些环节都能够打通的话可能让你刚才讲的速度的问题、能力的问题、效率的问题得到很好的改进。

  对于中国未来十年召回抱有辩证乐观的态度

  南辰:这个工作现在已经正在做,实际保险部门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相关的数据都是跟质检总局相关部门共享的,我想说的是我们看这十年一定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视角,现在看国内召回取得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要意识到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召回制度虽然各有特色,但是基本上都是来源于最好美国发起的召回制度,但是美国在这十年当中它本身的汽车召回制度也面临巨大的危机,这两个危机节目一开始我说了丰田召回门和通用的召回门,一下子把现代汽车大规模生产共用零部件平台化以及企业玩命压缩成本一旦逾越了把控的底线和诚信的底线会发生什么,然后把你的监管与之的不对称大显出来。这十年即使说在召回制度发源地美国也显示召回需要革命,尤其监管力量的加强和与时俱进的一些制度上的变革。那中国更要变革,我从来是乐观,我还是坚持未来的十年中国的召回会在一个良性的轨道法制的轨道变得更有利于保护公共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最根本盯住几点。一个金秋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核心议题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会后会落实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也包括汽车召回。那么依法进行汽车召回要求你不但要有法可依,这十年我们实际上主要的迈了一大步就是有法可依,刚才梁洪谈到执法必严谈到监管能力够不够,也有其它因素,应该说四中全会对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执法严起来应该还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第二,未来商业诚信,大家最近召开了质量工作会议,质检总局将来建立黑名单制度,即使召回升级为条例,当时四部门的规定是最高只能罚三万对于隐瞒召回缺陷简直不算钱简直算钢蹦,解决不了对企业的威慑,最根本的威慑是诚信。一个现代商业社会诚信是撬动一个难题杠杆的支点,有这个支点在很多事情可以做下来,他会害怕消费者失去对它的信任。一方面政府的监管部门包括一些职能将来还有更顺应这个市场的改变,这种改变力度也会非常大,包括一些重叠的监管整合,包括现有力量不足的如何加强,尤其在技术监管这块,因为它的技术壁垒很强的。综合这几方面,我们看这十年的召回和未来十年的召回还是要有一种辩证的眼光,乐观的眼光。

  地方政府保护链条已被打破

  张炤虎:我补充一下最近反垄断这个事情大家可以看出来,原来我们认为很大阻碍的比如地方政府对于地方企业的保护,比如既得利益链条的保护,实际上已经被打破。我们想以后这两个零罚款、零被动我想有可能会突破,这样大家就会看到一个比较乐观的未来,我们消费者的权益真真正正能够通过召回得到保障。

  梁洪: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一位网友明达提了一个非常好的建议,质检总局的工作尽管没有监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工作的进度,如果出现相关问题甚至非常严重的问题有没有法规可以支持消费者?如果真的到了和厂商打官司的地步,能不能把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也一起作为反馈信息?这点想问问黄律师,你没有一个进度,没有人监管你的进度,就像如果很严重的一些问题你调查了一年跟调查了两年,在这一两年时间当中有真正的消费者因为这个问题受到了比如很严重的伤害,那这又是不是能够把你也作为使我受到伤害的另外一方把你也告了?

  黄莉凌: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个问题当中你行政部门的不作为造成了我的损害。

  梁洪:法律上有规定吗,比如你的调查多长时间要给公众一个说法?

  黄莉凌:目前我们的召回条例里面没有细化到这个工作日程应该是多少,从我们现在的法规高度来说,这个法规不细化到这个程度也是能够理解的,因为是一个法规。从立法角度来看,法律是立体化的结构,相关的应该会在比如实施细则或者实施办法里面会把业协问题和实践操作当中的问题细化,但是从我们国家的召回相关立法回顾来看,04年第一次有了召回这个制度的确立,虽然当时只是四部门的规定,但是那也是我们成为世界上第六个确立了召回制度的国家,所以那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确实从四部门的规定来说,这个法律的效力和层级来说是比较低,而且当时它所设立的对企业的威慑罚款仅仅是最高三万元,只能到这个地步,这样一个行政执法的力度是非常弱的。

  行政执法缺乏消费信息大数据的有力支持

  那么经历了将近八年九年的实践,我们在12年才把它升级上来,这个升级12年的时候把罚款力度作为一个比较大的行政执法权限扩大了,我们计算过这个罚款可以达到千万级,希望通过这个能有更多的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与之配套的我们应该赋予行政部门更强的执法能力,这个执法能力确实需要有技术部门的切实支持,第二有消费者广大信息数据的支持,还应当有实践当中交关部门的事故鉴定和事故数据的支持,如果缺乏这样的支持作为一个执法者也是没有办法做到客观的执法。

  南辰:在丰田召回门,丰田章男包括美国的交通运输部的部长就是高速运输管理局的上级部门都被叫到国会去参加质询,议员问的问题很严厉,是不是你们咨询不利导致消费者的……

  黄莉凌:英美法系是以判例法为基础的,而我们国家是成文法,我们成文法是说必须要有法可依,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话,他们没有这个执法标准。企业的逐利性可以理解,毕竟是市场的主体,追求利益没有什么错误。所以它这种逐利性决定了不可能要求企业大发善心主动召回,它会主动放弃自己这么多的利益这么大的利润去背负那么大的成本,只能在我们自己从执法的监督和立法的细化和可操作性上面在下一个十年的立法完善过程当中,这个肯定是一个方向。在这里面我们原来也强调过,在汽车领域当中鉴定的问题,技术的问题,技术壁垒的问题如果不解决的话,可能会成为我们执法和监管非常大的障碍。

  梁洪:从召回到三包到新的消法实施之后绕了一大圈又回到鉴定。

  南辰:对比美国发现,它的调查是立体的不光局限在行政部门的调查,延展到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调查。通用的点火开关门,如果是你的员工恶意隐瞒信息造成13条人命死亡,会果断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目前我们的召回条例当中也有这方面的接口,但实际上你连罚款都没出现,民事诉讼刑事调查无从谈起。

  梁洪:通过刚才几位嘉宾综合的观点来看,除了我们刚才第一时段所谈到的要求也是期望今后所有的这些从召回的调查到召回之后的信息透明化这一点要求之外,最重要的看到真正的去做缺陷产品召回的工作无论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力度还是相关部门的效率和能力目前来看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于中国目前汽车飞速发展的现状,不能满足于中国已经成为全地球卖车卖的最多的一个地方,那也就意味着这里的消费者面临的问题也是最多的现状。部门机制的调整再加上法律法规的调整,包括我们刚才谈到的最难的那样一个问题技术壁垒的解决,如果不把这些问题打通,可能未来一段时间之内刚才提到的种种问题也许还会持续。

  在刚才已经讲到很多大家的期待好像总是和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后我们希望它能够拿到的强有力的这种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似乎总是有差距,885说罚款至少提高到五个亿以上起步,现在额度太低,他们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对于那些大企业来讲五个亿不算事,闯红灯罚款的底线上升到五千,看还有人敢闯红灯吗?中国目前的现状可能就必须需要这样的方法让他们先要敬畏法律敬畏自己的公信度,否则很难真正解决问题。最后一个时段听听三位嘉宾来说说他们认为放在今天到底怎么样努力怎么做才能解决问题落到实处,有没有什么好招?

  南辰:跟大家密切相关的去年底质检总局已经启动了消费品安全法的立法调研,还同样值得期待的就是我们的产品质量法20年了没有大修过,实际上汽车召回制度保护公共安全保护消费者财产权益,必须建立更严格的法律体系,这十年从部门固定走到国务院规定,我们都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政府划定权力清单,要依据法律去维护市场维护市场的良性运转,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非常重要的消费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该出台的要出台,该修订的修订,让行政的主管部门真正在执法的时候有法可依是依据法律腰杆更硬。

  张炤虎:刚才有一个听众提到罚款,罚款其实对于企业特别是像汽车企业来讲只是一个方面,比如汽车每台车销售收入的2%—4%通常计提做营销费用,这里面包括危机公关费用。两个大众或者其它一些比较牛的企业每年广告费大概十几亿,你罚个几亿可能会伤到它但并不致命,实际对汽车企业来讲它的声誉它的诚信未来在这个市场当中的发展更要命。如果产品质量法修改或者其它一些上位法出台能够在这方面对它有一个限制,你如果犯严重错误我在销售上限制你,这样一些法律对经营行为的限制还是致命的。归根到底,我们的法律能够给予我们多大的权限,能够给予我们多大的能量,这是非常重要的,能够让执法部门有多少力量权威性和技术上的权威性才是最重要的一个结点,而这个结点突破之后我们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黄莉凌:两位老师对我们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发展给予厚望,应该说作为汽车领域的监管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管理力度,那么政府的管理力度确实是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当然这个我们的立法和我们的执法都不是一个平面化的都不是单一化的,它必须依靠这样立体的包括法律体系包括执法过程当中的各部门或者各项数据的支持和各方力量的支持,化解好现在执法比较软的局面相信是目前摆在管理部门面前的尴尬局面,以后这个尴尬局面会有所改变。

  梁洪:再次感谢三位嘉宾,通过今天节目的分析我们看到中国汽车召回十周年了,我们期待在未来不要太长的时间当中能够有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一个保障,相关部门能够拥有更强有力的执行力,对我们消费者来讲能够更及时得到相关部门的清晰透明的相关问题的回复是我们最为期待的。再次感谢直播间的三位嘉宾,如果您想再次看到听到我们的节目随时登陆合作伙伴搜狐汽车,也请关注本周出版的《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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