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报导:“今日18时开始实施,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其中,2万个指标只针对电动小汽车,采取摇号;8万个普通小汽车指标,50%采用摇号,50%采取竞价。年度指标视交通、大气环境和汽车需求适时调整。”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廷峰表示,本次发布会不设任何提问环节。现场有媒体提问,之前曾声明不限购如今限购的质疑,但并未回应。
《南方都市报》同日电: 今天下午6时许,深圳多家4S店被警方和税务部门封门,停止开票。与2011年12月北京限购及2012年7月份广州限购比,深圳这次“突然袭击”来势更猛,这令不少已准备好400-500台车发票的车商措手不及。多权力权利部门联合起来突然袭击,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袭民战略战术的兵法精髓运用得游刃有余、炉火纯青,绝对要赞一个。
在今年广东省两会上,深圳市市长许勤表示:目前,深圳机动车拥有数量在全国排第二位,但深圳对私家车不限行不限购,将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市民出行方式。
曾信誓旦旦、信口开河、信口雌黄表态绝不搞“一夜限购”和“半夜鸡叫”的深圳市政府用这样突然袭击的办法,朝令夕改、昨天辟谣今天出尔反尔,言而无信随意地不断透支公信力,失信失德的嘴脸响亮地扇肿了自己耳光!这样的做法与依宪治国依法治国背道而驰,明目张胆的侵犯公民合法权利。
当下有许多地方官员权力越大,寻租空间越大,有钱就任性、有权更任性妄为,以玩弄百姓为乐,信誉对他们来讲已经是奢侈品,你跟他讲道理,他却跟你耍流氓,一副“俺是流氓俺怕谁”的嘴脸,肆无忌惮的故意欺骗民众,其公信力早就是负数了,现在是破罐子破摔,已经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限购政策与宪法条文中关于公民权利的公平性相违背,政府违法已成新常态,毫无契约精神,法律被强奸,公信力一再被践踏,把政府的公权当成敛财的工具,这样让其公信力和合法性荡然无存!
12月27日电 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其中,草案中的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引发各界关注。这意味着一些限行、限购、限贷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将不能再“任性”;而且一旦有些地方规章实施满两年,接下来要么依法成为地方性法规,要么就得及时废止。
限行、限购、摇号系各地政府部门和地方利益被法律化,懒政与渎职,其实质就是变相抢钱。这些都是对公民权利僭越造成侵犯,恣意减损公民的权利,让公民权利被“合法”侵犯,不仅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而且敛财违法且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分明是在顶风作案,更严重制约了汽车企业的正常发展,应当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限购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这个审议议程必须公开透明。不过遗憾和令人失望和绝望的是这个“橡皮图章”依旧还是一个不起任何作用的橡皮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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