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据《中国税务报》报道,9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8号),对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作出若干规定,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回国留学生购买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购税。 该《通知》规定,回国留学生购买国产小汽车,可凭下列证明文件办理免征车购税手续:(一)中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留学证明;(二)国内用人单位的聘用证明;(三)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有效的入境申报单证;(四)主管征收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此外,根据车购税征收中出现的一些现实问题,特别是车购税的退税、变更,《通知》也作了明确: 一、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将该车辆退回车辆生产厂家的,可凭生产厂家的退车证明办理退税;退税时必须交回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该车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退税。 二、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由车辆生产厂家为车主更换车辆的,可凭生产厂家的换车证明及所更换的新车发票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并交回原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三、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被盗抢或者其他原因,车辆的发动机号、底盘号或车辆识别号被涂改、破坏的,凭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车辆购置税若干政策及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27号)曾规定,已经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得退还已缴纳的车购税。 原规定不太符合实际情况。因为消费者购买车辆后,一般在一两天内就办理了车辆登记手续,而发现车辆有质量问题往往要迟一些。如果需要退车的话,按规定不能退还车购税,这对纳税人不公平。因此此次《通知》没有以“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为限对退税的时间作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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