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1如何实现三包信息管理与公开?
三包管理信息系统月底投入使用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作为配套措施同步实施。包括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三包网站。在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生产者需要备案的信息有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信息,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等;各级质监等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处理的汽车三包责任相关争议信息,以及涉及仲裁和诉讼的汽车三包责任争议信息,汽车产品更换、退货信息,质量担保相关统计信息等。 No.02如何保证争议处理的公平?建立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汽车产品的复杂性以及厂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行政部门有必要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来保障汽车三包规定的有效实施,而其中核心制度之一就是建立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专家库的组建,要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通过自荐或单位推荐,经省级质监部门培训合格后,进入本省专家库。各省的专家信息集中到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建立的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中。全国2.4万家4S店、8家国家汽车质检中心、36家汽车工程实验室,以及60所开设有汽车专业的大专院校,是专家库技术人员的主要来源。 No.03解决质量争议要怎样的流程?向消费者组织或行政部门申诉一旦买卖双方因质量问题产生争议,消费者和销售商、主机厂不愿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或者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寻求质量争议的解决流程是怎么样呢?据悉,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各级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或向质检、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的形式反映问题,通过消费者组织或行政部门的调解来解决争议。在方式上,消费者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网络等形式进行投诉,为了使处理投诉的组织或部门了解情况,消费者要提供必要材料,包括车辆的信息、车辆出现质量问题的描述、车辆维修记录等,同时针对反映的问题,消费者要提出合理诉求。 No.04汽车退换税费是否可退?购置税和保险依据合同可退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新购买了一辆车,如果因质量问题,通过与经销商、生产企业商榷并达成退车协议,那么购车所产生的购置税同样可以退还给消费者。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车,按照已缴税款每年扣减10%的计算方式退税,购车未满一年,可以申请全额退税。此外,购车初期缴纳的保险费用同样可以申请退还。根据《保险法》要求,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只需收取投保人手续费,其余全部退还,保险责任开始后,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应收的部分费用,其余退还投保人。 |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处处长巫小波介绍称:"汽车三包管理信息系统将于8月底全面投入使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将于9月中旬完成建库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汽车三包相关信息正式进行备案和公开。"
国家质检总局:三包主要是为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企业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是由产品定位、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诸多因素来决定,不取决于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与否。
国家质检总局:部分消费者的这种心态是可以理解的。出现这种现象正说明了消费者对汽车三包的期待与重视程度。汽车三包提前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一些汽车厂家已经行动,通过加强技术改造,完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在售后服务方面,大多数汽车经营者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来优化售后服务流程,改进物流配送体系等。
国家质检总局: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车,按照已缴税款每年扣减10%的计算方式退税,购车未满一年,可以申请全额退税。购车初期缴纳的保险费用同样可以申请退还,可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进行操作。必须指出的是,对于三包退换车,汽车企业可以在回购修复之后按二手车进行销售,但再次销售时应当标明该车为三包退换车。
国家质检总局:如果双方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各级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或向质检、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的形式反映问题,通过消费者组织或行政部门的调解来解决争议。如果汽车三包争议调解中分歧大,可以通过专家技术咨询方式,对争议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借助技术专家经验,使争议相关方更客观地参与争议的调解。
通过整理发现,31个汽车品牌的“三包有效期”均与国家标准一致,为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其中23个品牌的“包修有效期”高于国家标准。
而在23个超过国家包修标准的品牌中,其中9个是自主品牌,在被统计的自主品牌中占比64%;15个是合资品牌,在被统计的合资品牌中占比88%。
红旗作为一汽轿车的重点品牌,推出了4年或行驶里程10万公里的包修期限;比亚迪为了推广旗下新能源汽车,推出5年或10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包修政策。
专家点评赵航:我认为不应该搞三包,因为汽车的管理不能重复、重叠。汽车产品比较特殊,它是工业产品的终端集成产品。其他的工业产品都没有三包,有三包的也没有像汽车要求这么严格的,不会包退包换。如果他们都不包,单让汽车包,那不就是汽车替其他工业产品来负责吗? 赵英: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将促使汽车企业整体转变、创新维修服务方式。随着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原来对待消费者态度傲慢的某些汽车企业,将不得不对消费者依法依规地服务;消费者对汽车企业的博弈地位也将有所改善。当然,由于汽车三包规定史无前例,因此要有效地运行,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磨合期”。 崔东树:汽车三包政策十月正式实施,社会上对经销商的压力和受益的评价有很多说法,我感觉经销商三包得大于失。很多行业都实施三包,哪个因此被压垮?三包反而是使正式的特约维修体系得到更大的发展机会。三包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保证经销商的正常维修秩序。 |
贾新光:从三包办法制定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感受到政府被利益集团“俘获”了,所以三包办法难产,怀胎十年都生不出来,生出来的办法摸样怎么看怎么像“企业”形象。为了避免俘获,政府应该加强独立监管。比如建立独立的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抽查检验市场上的汽车产品质量,定期通报。 杨再舜:汽车质量鉴定机构如同中国法院,如果也存在权、钱、色的不公正交易常态的话,那极有可能相对弱势群体——消费者带来致命伤害。汽车出问题需举证,一方面要证明车辆真有质量问题,另一方面还要证明问题不是使用不当造成的,那就需要一个独立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黄少华:原本是给车企带上“紧箍咒”的汽车“三包”却成了车企的集体狂欢。在今年的成都车展上,最大的新闻并不是新车发布,而是众多车企纷纷宣布提前一个月实施汽车“三包”政策。就当前来说,阻碍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主要是由于汽车质量鉴定规范、流程、人才和硬件的缺失。 |
日本汽车售后的修换退政府没有政策规定,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决定的。但经过一段时期的市场调整磨合,各大集团不约而同地制定了大致相同的修换规定。1994年颁布《产品责任法》。规定由于产品的缺陷而引起的对人身安全损失,要追究责任,并明确规定用户无需举证缺陷的原因,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详细]
韩国在《民法》中有一个“缺陷物保修责任法”,规定了对产品的缺陷确认后,要给用户赔偿。并规定对产品的重要部件,修理3次仍未修好,应予更换。根据汽车的特点,韩国的厂商将发动机、变速器列为重要部件,3次修不好(含更换总成),可以换车。但没有退车的规定。[详细]
在欧洲,没有类似于美国的针对汽车产品的三包法案,目前在欧洲适用的主要是《1999/44/EC指令》。根据《指令》规定,销售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销售合同的商品,其强制的最短的质量担保期是两年,但销售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给予延长担保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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