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汽车经销商身处亏损边缘
早几年前,中国投资人投资的汽车品牌销售店(简称4S店)就是全世界规模最大、最豪华的。
不仅如此,店内的硬件投资也要按照品牌的要求购买指定的、价格惊人的符合该品牌理念的设施(办公桌、设备等),一些维修的设备当然也不例外。高额的投资最终都以不同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
可是经销商实际的情况怎么样呢?自从2005年汽车市场进入一个相对成熟期以后,经销商的高利润时代已经基本结束,单车利润的下滑已经开始让一些经销商难以维持。根据本报及外埠媒体调查显示,有六成的经销商处于亏损的边缘,随着汽车利润向维修的转移,一些客户资源比较少的经销商更是面临破产的危机。
虽然《办法》对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的责任义务有一些规定,但是由于经销商的弱势地位,这种责任义务基本上没有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比如,汽车供应商不得干涉汽车品牌经销商在授权经营合同之外的施工、设备购置及经营活动,实际的情况是除了一些国产品牌之外,经销商几乎没有多少自主权;不得强行规定经销商的销售数量及进行品牌搭售,实际的情况是汽车供应商几乎还是实施过去的销售政策,实施按销售比例提成办法进行,如果销售达不到预期的数量,经销商将不能拿到年底的正常返点,基本上有一半以上的经销商拿不到正常返点的50%———车价的2.5%-3.5%。对于经销商来说,弱势地位几乎注定了经销商权利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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