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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也需守规则 冲红灯被撞或只获赔10%

  从今年5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法律界人士认为,新修改的条例不仅对机动车无责赔偿明确为10%,而且在无责判定的条件也更加明晰。

  新法实施20多天以来,记者近日针对佛山市民的随机采访发现,绝大多数包括车主在内的市民,对于修改后的新道路交通法知之甚少。

为了让更多的市民对于修改的76条有更清晰的了解,本报邀请了法律界人士对该法规进行解读。

  无过错承担不超10%赔偿责任

  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梁晓解释,对比新旧76条,虽然修改的地方不多,但新的76条对赔偿额度和责任认定加更清晰。其中,关于“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成了最大的亮点。

  对比旧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模糊条文,新76条改变以前这种非常混乱适用的范围,对机动车主有了更明确的权益保障,并更具操作性。

  新法对于无过错方最多只赔10%的规定,也对“碰瓷”等现象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而新76条规定机动车无过错承担较低比例(最高10%)的道义给付责任,也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理念和保护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及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

  明确过错为承担责任的首要原则

  新76条删掉了“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约定,对发生交通责任认定有了更清晰的界限,大大减轻了机动车一方的证明责任。双方是否存在过错成了承担责任的首要原则,而撇除了很主观的个人“应急处理措施得当”这一过程。此规定对于交警对责任事故的认定过程中,有了更好的判断标准。而不再考究车主是否操作得当的取证外,为当事人对于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时,能通过录像、路人等进行举证。

  多名负责交通事故案例的律师认为,由于不同的车主,在遇到意外时,本能反应并不一样,是否采取合理的举措完全取决于短暂瞬间的本能反应。旧法规将司机是否“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列入是否承担需要责任参考条件之一,导致了交警在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中,会因为不同司机在瞬间做出本能反应的不同,认定承担责任的大小也不一样,导致最终的责任认定存在较多的主观因素。而由于事故现场会在交警处理完毕后恢复正常通行,也给对于事故认定不服的当事人举证造成一定的难度。该约定的删除,有利于更合理地划分当事人之间赔偿责任。

  赔偿和无过错细则仍需细化

  记者在采访中了接到,新76条的修改得到众多法律界人士和车主的普遍认同,但对于目前机动车无责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由于条款只规定了最高的赔偿额度,而对于其他赔付标准没有限制。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应该进一步细化。广东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网首席律师杨先生认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由交警部门进行,为配合新法的施行,应该尽快完善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对什么情况下机动车是无过错等进行界定,才能通过立法保障路人和机动车权益。

  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计,2007年,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万多起,交通事故中受伤者达5.5万多人,死亡7994人,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2亿元。此外,加上大多数人保险意识不强,不少车主仅购买了交强险一种险种。由于当前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对于重伤病人的治疗,无疑是杯水车薪。而新法的实施后,如果是行人全责,机动车最高只能赔付10%,因自身全责引发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常见交通违法行为

  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黄昊律师提醒,路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种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翻越栏杆被撞机动车无责

  街头上随意跨过围栏等现象并不鲜见。新76条删除了“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理措施”的内容后,路人翻越马路围栏穿过马路发生交通,此类情况明确属于机动车无过错。

  行人入专用机动车道被撞自负全责

  目前,城市马路在规划的进程中,路面功能界越来越清晰,很多路段已经明确的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马路。行人走在专用机动车道被撞,机动车也属于无过。

  快速路被撞行人负全责

  在佛山的一些高速路口,行人从高速路下来的现象也非常多见。据佛山张槎路口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介绍,每天都有不少行人从高速路上走下来。

  法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如一环和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和非机动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行人冲红灯 机动车无过错

  目前,法律界对于路人冲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即使行人冲了红灯,仍会判机动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梁晓律师认为,由于新法实施时间仅有20余天,目前也没有这类型的案件完成判决。但从条文上理解,如果行人冲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录像重现当时的场景,机动车很大可能只需赔偿最高的10%。随着信息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摄像头林立于大街小巷,这些电子警察也为交通事故提供最好的证据。新法施行后,对于习惯冲红灯的人们,无疑敲响了警钟。

 

(责任编辑:田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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