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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会客室:聚焦“汽车共享”全新时代

2014年12月10日19:39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陈硕
第5页 :政府应推动共享经济 优先新能源
主持人:除了你刚才讲到的这一点以外,黄律师其实有一个特别核心的问题我想跟你探讨的就是,我们今天聊的汽车共享是牵扯到一个费用问题的。我作为私家车车主有一天想通了,把我的车放到汽车共享平台上给别人用是要收钱的不是做慈善机构,单从这一个角度上来讲,在法律上很难去说把这个问题也说明白了,私家车怎么运营,怎么能收钱呢?

  黄莉凌:这个就是和现行的法律规定最大的矛盾的地方,和拼车不一样,带着盈利的目的,拼车只是分担成本,关于拼车的合法性我们讨论了那么久,而且拼车的危害性是非常小的,因为是熟人之间。这种“汽车共享“的方式是放在一个公众平台之上,而且带着经营目的。这点和现行的法律体系相矛盾。汽车是特殊的东西,因为不光具有这样的使用价值,还关系到整个道路和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所以对于汽车的管理是非常多的,咱们有关于车辆的登记还有保险还有关于交通出行的行政管理等等这一系列的方向,那么对于车辆的管理我们也分为两大类,私家车和运营车辆,对于私家车如果进入运营领域,那么很多东西都要随之保险。比如保险,我们购买的是私家车保险,保险公司核定的保险费率按照私家车私人使用的状态来核定的,要把它作为经营性的东西,它的使用时间和频率就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与之承担的保险责任也会大。那么按照现行的保险制度体系下,你把车放到公众平台上去用的话,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普通情况出个险理赔都很困难,你还去经营行为的话,那肯定不管了。要说车辆丢了保险公司说我是保你私家车的车辆盗抢险,经营不在我承保范围之内,怎么划分?有待一系列的制度完善。最根本的前提是怎么把它合法化,没有合法化的前提,现在这个保险对于放到APP平台上去用的私家车的保险,这都是属于根基不牢靠,保险的合法性本身就是有待质疑的。

  主持人:只要你收了钱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黄莉凌:性质一变法律性质也就变了,当然南辰老师强调它是一个业态,这个业态确实要用一种发展的眼光来看,不能说局部拘泥于现在的状态,往前十年不会想到现在汽车社会的模式,我们用发展的眼光看未来的状态,包括法律的制订也是这样的。既然是存在这种情况,既然存在这种呼声,那么确实要去研究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在法律上怎么对它进行完善比如刚才说到的这个保险,如果你是要投放到这上面的话,你这个保险应该怎么样,绝对是应该设定一个专门的险种。还有信用体系,刚才提到新加坡,新加坡用车成本非常高,这是一个社会状态会造成新生事物把这个资源共享。现在北京也是出现用车成本包括出行成本非常高,也许会考虑这种方式。那么我们怎么样让信息更加公开化,网友讨论的时候说我怎么舍得我的车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开,他会怎么造我的车,包括承租人怎么建立信息保障,会不会把我的车拐跑了,会不会拿我的车抵押之后说这个车被盗了。作为车主也是有担心的。

  政府应推动共享经济 优先新能源

  主持人:从直播开始到现在大家对于自己的私家车汽车共享方法几乎没有人支持,大家提到都是各种各样的会遇到的很多的难题,包括到刚才聊到的信息公开化,网友说谁会把自己家所有的信息电话号码都公布在网上?但是我们刚才说了,这是未来的一种发展方向,是一种新的业态。得用发展的眼光看它,也许今天认为根本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将来都可能成为现实。稍后我们还会继续和大家来探讨,您也可以把您对这个问题的观点继续通过手机以及微信公众号与我们分享。

  来看一下网友和听众的观点,老佛爷说,买车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个不会增值的玩意儿,在我看来有钱就得买房子,买房子出租多省心啊。还有一位朋友说,基本上相同的观点,私家车的出租风险实在太大了,我可以用别人的,别人不能用我的。这种事没出事都是好汉,一出事都是溜肩膀,一大堆问题解决不了还是算了。最后的时间请刘文杰简单给我们介绍一下,我们说了这个事不是中国的新鲜事,很多家已经在采用了,他们家是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的?

  刘文杰:其实“汽车共享“在欧美发展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最开始”汽车共享“是非盈利的组织,环保组织的形式来进行的,而且它的范围都很小,搭顺风车之类,都是在一些社区里互相认识的人大家互相进行”汽车共享“。比较典型的就是像德国的不莱梅,整个城镇里面私家车都是共享的,但是只限于在镇子里面的居民,也就是说本地化的色彩非常重,知根知底,安全性得到一定的保障,可以这么讲。当到了最近这几年,这种共享经济更多商业化色彩的时候,也受到了很多不管是州还是国家法律的制止,也就是说它是非法的。那么在国外大多数的做法是先把法律法规或者法律法规的解释进行修正,包括相应的一些保险法进行修改,去支持这种方向。我也是比较赞成南老师的说法,整个共享经济是为了人类的发展方向,涉及到环保涉及到资源。但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话,这种共享经济可能会往比较偏的方向去发展。

  主持人:我们看到国外采取的方法先立法再积极推动,最后一点时间再来听听南辰和黄丽玲的看法。

  南辰:这种共享经济现在优先应该在新能源汽车上使用,德国、荷兰它的使用频率很高,使用频率上去了,这时候如果零排放它的边际效应才能真正发挥到最大。北汽在清华有一个按时租赁的,实际上政府应该发扬共享经济,优先考虑使用新能源车。

  黄莉凌:在法律看到的都是风险,但是如果你只想到风险的话可能这个社会就会裹步不前,等到法律都完善了就失去了先机。包括借鉴别的国家的模式也是这样,确实在这里面盈利和不盈利就是一个法律性质最大的区分点。那么如果是盈利的话,怎么保证它的合法化,确实需要法律先行。当然我们的法律发展过程当中有一定的时间是滞后性的,那么在滞后性的过程当中可能会提出很多问题,没有关系,当这个问题积累把它作为一个合法化的探讨,那么法律的规定出来之后对于这个业态会成为一个很好的保驾护航的保障作用。

  主持人:我们看到互联网和手机客户移动端是真真正正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在这样一个大前提和背景下诞生出的很多新鲜事物我们要先努力看到它未来发展好的方向和趋势,再一起来探讨怎么样能够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走到最后。我们今天和大家探讨的这个话题今后有机会还会继续和大家聊,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有新的消息出来。非常感谢三位嘉宾,如果您想再次看到听到我们的节目,可以随时登陆合作伙伴搜狐汽车,也请关注本周出版的《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陈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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