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汽车观察》
新能源汽车示范应广泛,用户只要愿买愿用应准许 上路,这样才能形成气候。
9月中旬,科技部部长万钢在残奥会期间召开的“2008年首届中国绿色能源汽车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科技部正设想通过连续3年对国内10个以上有条件的大城市,进行千辆新能源汽车的试验,并形成新能源供应设施的规模市场,使我国到201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达到1万辆。
新能源汽车示范是商业化的前奏和序曲。原有示范城市的经验值得分析和总结延续。计划中的十城千辆应以这些城市为主。再加上若干个城市,如即将举办亚运会的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
但是笔者认为,若有效实施此计划不如百城百辆来的容易,其起点低投入少规模小,同时用途应包括公交、出租、客货运、私家车、专用车等,车型中有大中小客车,中型车和微型轿车等,只有广泛的客户众多的参与者才能起到示范效应带头作用。百城指全国省会城市中等城市和长三角珠三角县级市。百辆则是每个城市十辆公交车组成一个车队一条公交线路,五十辆出租车,余下40辆车含私家车、专用车和电动货运车等。
新能源汽车是政府推行的节能减排政策的一个方面,不能只有科技部独家单干。美国一块牛排的销售涉及到几百项法规,一辆新能源汽车应该牵涉到近十个主管部门。要取得效果使计划实施成功相关部门应在政府节能减排政策的前提下做出自己应有的行政作为:税务部门在环保税、燃油税、消费税、排污税及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等方面做出对新能源汽车有帮助的举措,使用户觉得买新能源汽车不吃亏,环保部可设立基金支持低排产品的开发。工信部、汽车工业协会应以市场所需的车型和实际用途的功能来设计制造用户买的起用的起的各式各类新能源汽车,若以政府采购为目标的产品是没法产业化及商业化的。
科技部应调整新能源汽车研发的思路和技术路径,重点是车载氢氧发电和储电技术能量转换,电动机驱动转变到电力推进的动力变化。新能源汽车研发应有重点而不是齐头并进,推广示范应以市场需求和实用为目的,而不是新瓶装老酒,换个概念换个包装。新能源汽车离市场化远有一段距离,根本在于研发目前尚未到位。石油行业也应推动清洁柴油和混合动力的研发,重点在油品和燃油发动机的品质提升。天然气总公司和石化企业应参与建一批加气站来服务燃气车辆,或改加气为换瓶,相应技术标准和产品应同步跟进。电网公司若有心推动电动汽车,应在自己的低压电网上建立公用充电站系统,同时充电费用应以电厂上网价来收费,必要时可以不收充电费,以降低用户的电池摊销成本和电费之总费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研发单位、制造销售企业、使用单位要以付出的心态从事这个工作,而不能以获得资助为诱因。政府部门也应取消以投入资金为诱饵来吸引企业用户,应该以公共服务设施和极低的费用成本来推动鼓励,以政策法规替代经济手段。
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要改变经济手段策略,将油价补贴改为新能源汽车的免费项目,将原来政府投资购置车辆交给公交公司使用为每辆新能源车减免多少费用,甚至不收费用。同时投资公用能源补给设施,如加气站充电站为这些用户提供方便,使之能正常运转并得以永久生存下去。试点城市应走出拨用政府采购,公交出租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后能自负盈亏的持续发展路子。若大家指望政府补贴投入支撑这些示范,那就失去了研发的价值和必要,说明研发尚不具备商业价值。
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的可行做法是每个城市有专业公交线路,如全部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组成一个车队,单独核算,票价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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