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 > 汽车评论 > 汽车评论 > 产业评论

星期三会客室351期:有合法车位才能买车?

2013年07月24日14:20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邱宝昌:赞许其初衷但与法律不吻合

  邱宝昌:我是这么认为,政协委员献计献策参政议政是想通过调研来切实的解决北京交通拥堵排污的问题,我认为初衷是赞许的。但是从法律,从实际情况来讲的话,如果买车首先要有停车的泊位的话,可能跟法律不吻合,相当于商品买卖,是一个自由经济交换的。你像我们对特定商品是有管制和许可的,你像盐厂,私盐不是随便卖的。但是一旦进入市场买卖自由的。但是现在有的商品房进行了限购,汽车进行了限购,这个限购的依据,我们价格法当关系到国计民生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比较大的时候,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例如限购。一般指的临时性的,但是我们这个汽车和房地产这个价居高不下,所以采取这种措施,我认为按照价格法来规定,可能有一定依据。

  汽车不是价格的问题,它是拥堵和排污的问题,所以应该要靠法律来解决。如果你要是增加一个停车泊位证明,那就相当于是不是又增加了一个许可,别人通过摇号,半市场的,不是通过分配,按照公平机制,老百姓讲抓阄,摇了号可以买。但是现在摇号买不了,又增加了一个门坎,这两个门坎的增加的依据就是原来为什么取消?刚才南老师讲了北京实行过一段时间,实行得好不好?我们不说。它取消的直接原因不是说它好不好的问题,当时就有很多人就质疑它,与我们刚刚出台的当时道路交通管理法有一个规定,是不吻合的,也是不一致的。现在道交法没变,如果现在再去提出,停车泊位的话,那么这样一个证明与我们道交法是不是一致?如果对汽车的这种限购也好,还是其他原因也好,看过南老师写汽车进入家庭,汽车社会,实际上这样的话汽车是我们老百姓日常生活用品,这个肯定是一个很重要的。我们应该对汽车应该进行立法,怎么去使用,怎么去购置。你不能说一个地方,因为拥堵了去限购,因为一个地方开停车泊位,不是北京一家也有其他去尝试,这一块怎么规范它,既要考虑到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也要考虑很多城市实际情况。像北京如果不去限购,北京现在拥堵的,可能等待的时间,大家都是受害,时间等待的受害。但是现在采取这种方式是不是公平?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合法?所以我们希望有一个法律的调整,不是说今天停车泊位的问题,明天又是排污费的问题,可能后天还有其他的问题。

  主持人:邱律师你的观点根据目前这些法律条例上来看,如果说一道门坎,两道门坎设置在一个本来应该是自由交易的商品上来讲,本身它可能和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有一些出入和违背了,那么针对目前蓬勃发展的汽车以及汽车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我们有很多法律欠缺、空白处,所以造成目前总是出现这样那样一些问题,这是邱律师的观点。再来听一听亚市闫总观点,真正在一线的,先给我们讲讲故事,您是我们这一行资深的人士,咱们回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一会儿,好象通过弄一中介给个七八百块钱可以搞一个停车泊位证明,不管你有没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责任编辑:杜纪栋)
  • 分享到:
返回汽车首页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