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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期星期三会客室:3.15后解读新消法

2014年03月19日16:04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桑大伟
第2页 :只有10%的人去诉讼维权其实不难

  我们稍候就会继续和大家来聊这次新消法当中在我们汽车领域当中其它的一些亮点信息,1124说我前天上午在福特4S店看车留下了联系方式,结果下午就有N家福特4S店给我打电话说估计我的信息瞬间被泄漏了。2023说,信息泄漏这件事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很多年都在被说,媒体上也报了很多,我觉得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几大国有的相关部门以及公司没有人敢动没有人敢管,我们家现在家里的电话我的电话以及我的保险时间外面的人比我自己都清楚。还有像论坛上也有很多人都在说,在中国目前所谓的隐私以及这些信息散播的速度比你想想的还要快,防不胜防而且麻木不仁了,要想堵住这个口子没有很好的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早就有,但是不管用。

  新消法把这个作为其中的一条在这次也是认为巨大的一个亮点,就是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搜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要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信息。1124福特4S店到底怎么回事待会儿结合您这个事让几位专家分析分析您现在应该怎么办。

  3023说对于信息泄漏这件事情中国目前不管出台什么样的法律都是瞎扯根本解决不了,还有几位论坛上的网友也在探讨信息问题,现在哪儿有隐私可言,基本上你家里的不管是生孩子也好买车也好上保险也好任何事情都有可能被监控更甭说买了房,你的信息瞬间全北京市都知道了。大家对于新消法当中禁止泄漏个人信息,明确规定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对搜集的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泄漏,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消费者明确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反馈上来看大家认为对这一点在实际操作当中觉得没用,就像刚才1124说的到福特店里看了一下下午瞬间信息所有的店都知道了。就拿这件事来说,蒋律师,拿这条能帮他吗?

  个人信息泄露违法可从三方面追究

  蒋苏华:我觉得个人信息的问题违法层面有三个地方可以追究,第一个是个人,假设我的隐私被泄漏了,我自己想追究非常难,因为没有办法证明这个过程,没有办法证明福特或者谁把你的信息泄漏了,但是假设我现在说我的信息被泄漏了也能证明这一点,我去找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或者更严重一点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公安机关介入,法律里面有明确的对应条款。现在假设主管部门介入查证,现在的规定如果是工商查证这件事情哪个企业把人家的企业泄漏了,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到十倍的罚款,社会公布进入诚信系统,这个企业带来黑的违法污点,影响到以后的贷款各方面。更严重一点公安机关介入涉及到刑事犯罪坐牢三年,这些都很重,但是前提一定要有主管机关介入才能调查,个人消费者当然可以追究,追究是什么?假设我因为个人信息被泄漏了,我发生一些损失到法院诉讼,可能在泄漏的过程当中自己没有损失发生,你要去赔偿非常难,赔不了这一步,当然可以说停止侵害或者消除危险,这个都是很虚的东西,这种个人信息的问题第一个人追究因为你的损失很小可能受了一点影响,基本没有人去追究,我觉得唯一依靠的就是主管机关的积极介入进行打击,那个一定是有威慑力的。但是如果不介入的话比较麻烦。

  主持人:这个太难了,像到店里看车的朋友,如果说我告诉你上午这个4S店4S店说我没告诉任何人。你告诉了。我没告诉。这个没法证明,要想让消费者来证明这个太难了,而且很多人估计不愿意陷入这个纠纷当中,因为顶多你不就是接到骚扰电话,你很生气很愤怒,但紧接下来想到如果要去解决这个问题所面临的一系列复杂的相信一百个人里面101个都打退堂鼓就算了吧。正因为这样一种情况,我们的信息就被无情的披露了,无情的被全北京市民都知道了。针对这一条蒋律师刚才说了很难,武秘书长能帮到我们吗?

  个人信息泄露应该有最低赔偿制度

  武高汉:从根上应该说对消费者非常有利,你的隐私权受到保护,但是实践中确实很困难。这次开人代会,有个人大代表拿着手机说从早起到现在接到十条垃圾短信,如果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这样的案子都解决不了那普通老百姓的案子肯定解决不了。

  但是这是非常清楚的,能找着人,是有人非法提供了渠道。这个非法提供渠道的人能不能担责?每个消费者接到一条虚假信息能不能索赔一元?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就很好。像刚才律师讲的,现在行政部门加大处罚力度还有一条,没有违法所得可以处50万以下,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泄漏之后的损失是很难计算的。

  我损失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定要有一个制度,国外有一个制度叫最低赔偿制度,两百美金一千美金或者多少美金。当你的损失无法计算的时候,你就别算了,最低赔偿多少钱,这是一个威慑力量。配合着隐私权对违法采集、违法倒卖、违法传播,有人自己开着车就出去传播了,违法提供管道对这样的一些人消费者很可能只找到其中的一个方面,这一个方面一定负起连带责任,即消费者的所有损失由他来赔偿。如果不跟进的话,这条原则肯定是困难。

  维权成本过高的局面下需要消费环境完善

  南辰:我个人认为维权难维权成本高是因为执法成本也高,在现有的条件下不管是动用行政执法的监管力量还是说更高层面公安去查,花费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都是很高的,应该像打击有毒食品一样抓大案要案,争取能够利用几个大案要案宣传上的警示效应杀住倒卖个人信息的歪风。

  新消法出来之后大家的维权成本未见得降低多少,我也同意这个观点。那怎么解决?我认为这个不是法律制订条文应该解决的,而是应该在司法层面以及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层面去解决。

  举个简单的例子,去年12月份最高法下发了向各级法院下发通知,各级法院在审判过程当中忠实落实新消法保护消费者的精神。如果司法层面法院在执行层面积极主动地去想办法降低消费者的诉讼风险或者诉讼成本,那么我想很快这种精神也会传导到行政执法层面。就像我刚才说的,企业自己也会掂量,我冒的风险越来越大,这事别干了。

  从维权成本的角度我想还是在于司法和行政执法层面要果断的按照忠实于消法的精神做出一些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扩大放大去宣传,让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消费环境在积极的向好的方向转变。

  主持人:南辰说的都是一些期许,我们今天要和大家来说看新消法到底能不能实实在在帮到我们,具体到我们买车的车主,只要你进了4S店留下了你的一个联系电话,有了这一条之后可能瞬间你准备买一部车大概的价位是多少钱就会很快散播出去,更别说在4S店上保险等等,我们每个人都不胜其扰,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受害者,我们作为这样的受害者已经N年了,想想看有没有真的消费者把相关的不管是4S店也好还是相关部门告上法庭去探一个究竟探一个说法,好像真的很少很少。回过头来说,蒋律师讲到的维权成本,我们打官司的成本以及烦琐的过程可能这一点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讲是永远藏在心里深处的这么一个纠结,就是打官司,哎呀不要了吧,算了吧。蒋律师在这儿几句话给我们做一个点评,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就咱们四个肯定都是肯定被骚扰过,但是我们四个人没有一个因为这事去告法院,为什么没有,新的消法出来了,蒋律师鼓励不鼓励大家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成本高吗?

  只有10%的人去诉讼维权其实不难

  蒋苏华:我们分析几个数据维权难的问题,消费者碰到的权利被侵害了接近60%的人通过媒体解决通过媒体来投诉,只有10%几的人去消协去法院诉讼,去诉讼很少。维权难不难?很多人没有维权,认了。问他难不难?难。没有维权,只是发表一些意见而已。

  维权到底难不难?其实不难,到法院打官司愿意承担诉讼风险比企业会赢的几率更大,北京市中院做过统计汽车维权的案例,消费者个人全部胜诉的比例是30%几,消费者部分胜诉的40%几,消费者完全败诉的企业完全赢的是27%。企业真的完全赢的话1/3不到,但是这些人是真正的进行诉讼了,这里面的概念是他要先承担维权成本和评估自己维权风险的问题。我给每个消费者的建议,你要维权这是你的权利,但是一定斟酌好,你在启动这个程序之前要评估一下风险,到底愿不愿意承担这个维权成本,如果觉得这个成本太高不愿意承担算了,如果愿意冒这个风险那我只能说个案中其实法院是倾向性保护的,你的诉讼地位其实是比企业更有利。

  主持人:按照蒋苏华律师的说法,真是到了打官司那一步,下定决心做这个事情恐怕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复杂和耗费那么多的金钱,可能就是需要一些较真的人出来对于新消法的条例像我们刚才探讨的那个条例一样,我们期待一些典型大案,类似这样的一些条例我觉得是必须得打老虎,有一些大案出来才能够真的去震慑作用,才能让我们真正的隐私得到保护。

  稍候我们会和大家继续探讨新消法当中的另外一个亮点就是精神损害赔偿是入法了,按照新的消法规定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的赔偿从退一赔一提高到退一赔三,如果因为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存在损伤,北京消费者最高可以获赔210万,想象成汽车您买了一辆汽车退您仨真好,到底行不行呢?

  3328说一边听你们聊隐私一遍又95515打电话卖保险的,不知道他们从哪儿知道我的姓名和电话。还有7660我老婆姓买车的时候留的她的名我的电话,一接到骚扰电话赵先生你好,肯定是4S店泄漏的,律师觉得我这条能告他们吗?刚才和大家聊新消法当中关于隐私保护的这条亮点,我们再和大家关注另外一个亮点精神赔偿,如果欺诈消费者的赔偿被认定,那么从退一赔一提高到退一赔三,北京地区消费者可以获得的最高赔偿达到了210万,所以就有消费者说有的如果这个车真是存在重大的缺陷被认定的话退我四辆车,这个行吗?一下子得四辆车,您觉得这事行吗,可操作吗?

  消费者证明企业欺诈非常困难

  蒋苏华:这个主要问题在于证明,如果证明企业存在欺诈的话,法律规定清楚就是赔四,本意就是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我觉得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你能不能证明,你要证明企业是明知或者当时的确是欺诈欺骗,这个非常难。

  武高汉:如果人身受到伤害,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向上增加两倍的赔偿。你刚才说的210万有可能不是最高赔偿额度,换句话说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或者人格尊严受到损害以后的赔偿金等等加在一起为基数向上翻两番,往上一翻就是两百万、三百万、四百万,这种可能性都有。将来的损失计算一定要以实际损失计算,有可能比这个还要高。

  主持人:实际操作当中蒋律师我们永远在兜圈子。

  蒋苏华:不是兜圈子,现在事实诉讼中的确有很多双倍赔偿,包括我们自己打了双倍赔偿的案子没有问题,有很多欺诈案例退车双倍的很多,只不过现在仅仅把它的标准给提高了,以前一赔二。那个条款里面有两个惩罚性赔偿,一个所谓的欺诈一赔四针对产品本身,但是这个没有导致事故发生。假设发现一个产品卖了除了存在欺诈还有一个产品严重的缺陷导致后期的人身损害,那如果能够证明企业是明知缺陷卖的话导致严重损害,这个可以适用后面的条款按照刚才秘书长说的,你实际损害的要求两倍,按照损害来算一赔三,如果两者发生冲突的话,我既卖的时候欺骗然后后来造成伤害,这个二选一,消费者可以选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不能两个同事选。

  恶性欺诈在汽车行业并不少见

  南辰:我补充一下蒋律师提到的第二点武秘书长04年提过这个观点,先天性缺陷必须当时厂家不知情,如果知情适用蒋律师说的这个。这种情况在汽车行业绝不少见恶意欺诈,地方出过很多案例,把旧车运输之中经过碰撞之后的伪装成新车,消费者应该注意取证环节,新车发现有喷过漆的或者在哪儿有过维修记录的,这些维权的细节可能要掌握好。

  另外一个,地方消协有一个调查,这个数字也是很让人辛酸的。真正到消协决心去较真的大部分是职业的打假人,也就是说是怀着打假的目的把这个当成一项工作来干。这个反映我们现在消费者的维权信心动力不足,技巧也不足,在真正的细节层面可能还得请教一下这些专业人士比如律师还有专业的打假人还有消协人士,掌握哪些关键证据。

  主持人:今天和大家一起关注315正式实施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对其中最亮点和汽车相关的几条分析,第一方面我们希望通过节目反反复复的介绍让大家对新消法一定有一个了解,其次表达我们节目一贯的观点就是我们希望大家去勇于举起法律武器。对于我们节目来讲,我们也会在今后和大家密切关注新的消法实施之后的经典典型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会更加有效的帮助我们的消费者今后到底如何去维权怎么样能够成功维权。再次感谢直播间的三位嘉宾,如果您想再次看到听到我们的节目可以随时登陆合作伙伴搜狐汽车,也请关注本周出版的《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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