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油税改革,业内还流行这样一种说法:政府可能会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来取代燃油税的开征——不变的是,养路费仍会同步取消;变数则是,燃油税开征与否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这种观点的重要理由是:成品油消费税适用于七种成品油产品,而不仅局限于汽油和柴油;同时,消费税面向炼油商及进口商征收,而炼油商及进口商可以将成本转嫁给客户;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相对来说比开征燃油税更易操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关于更易操作的理由,得到了业内的普遍认可,而“成本转嫁”论,亦得到了业内人士的支持。一位油类央企人士对记者表示,“我才不管政府是不是把钱从这个口袋拿到那个口袋。”
也有炼油商认为,征收燃油税不仅不会激发短期需求,反而还将抑制长期需求。
另外,关于为何议征燃油税历经十年却尚在胎中这一问题,目前坊间的普遍说法是,养路费等费用现在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改成燃油税后,税收要划入国家税务部门。因此,要实施燃油税,首先要妥善解决这两个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其次,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存在不配套的问题,改成燃油税后,一些原本由地方政府收缴的费用将直接收归中央,势必更加影响地方政府的财力。最后,对于农业、铁路、航空、航运等部门使用的燃油,是否应该同样缴纳燃油税,也需要进行多部门的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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