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两年多的汽车零部件贸易争端有了最终结果。世贸组织在终审裁定中国有关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违规的同时,推翻了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
由于我国对进口整车征收25%的关税,而对零部件征收10%的关税,因此不少合资企业将成套散件进口到中国来组装以赚取税差。
汽车零部件争端已持续了两年多。在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就该争端进行磋商但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2006年10月26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审理此案。2008年7月18日,专家组公布裁决报告。9月15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提出上诉。
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15日公布了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报告。这份报告维持了世贸组织专家组7月份的裁决结果,认为中国涉案措施违反了国民待遇。但上诉机构报告推翻了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注意到上诉机构在汽车成套半成套散件(CKD/SKD)进口关税待遇等方面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错误裁决,中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也对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其他部分裁决感到遗憾。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市场贸易委员会秘书长张伯顺认为,WTO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中国完全败诉,而是“各打50大板”。
中国汽车行业分析师钟师认为,由于竞争日趋激烈,大多数车企还会继续提高国产化率、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而已经形成本地采购框架的车企更不会走回头路。
按照相关程序,上诉机构的裁决报告将在30天内由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批准并生效。裁决生效后,中国须在一定期限内修正违规措施,这个期限将通过当事方协商或由世贸组织仲裁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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