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特派记者 高虹 肖劲彪
本报9日讯 今天,记者从鸡西市警方获悉,肇事者张喜军系无证驾驶。省公安厅对其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张喜军属于醉酒驾车。
据鸡西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新闻发言人张庆伟介绍,事故发生当晚,鸡西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鲍华同任组长。
经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检验,张喜军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乙醇198毫克,远远超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乙醇80毫克的醉酒标准。
据鸡西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秀勇介绍,肇事者张喜军的驾驶证件已于2004年12月过期,属于无证驾驶。
另悉,截至目前,鸡西市公安局在已开展的“道路交通整治会战”中,查获酒后驾车者5名,均给予15日拘留处理。同时,查获套牌车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