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识“上岗”(图)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2009年11月24日07:4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巍华

  昨天,部分出租车司机开始领取北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发票和提示标识。据了解,1元燃油附加费将归出租车司机个人所有。

  昨天下午,记者在白石桥看到,已经有不少出租车张贴上标识。据了解,标识应张贴在出租车副驾驶座监督卡的上方。提示标识为椭圆形,蓝底白字写着“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租价和油价联动机制规定,当本市93号汽油汽油价格在6.50(不含)—7.10(含)元/升区间时,乘坐距离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向乘客加收1.00元/运次的燃油附加费。”

  新月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从昨天起向司机发放发票,每人第一次先领取两本,一本50张。

从25日零时起,乘客在打车超过3公里的情况下,需在车款外再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

  

(责任编辑:马中强)

[我来说两句]

我来说两句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欢迎您注册发言。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更多说两句>>  

精准搜索: 5万 8万 12万 15万 22万 35万 50万 70万以上
两厢轿车 | 三厢轿车 | 旅行轿车 | 敞篷轿车 | 运动轿车

更多 >>搜狐焦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