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并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汽车召回距离梦想走进现实,仅一步之遥。但在中国特色的汽车市场上,这一步却有无穷的想象空间。
谁来鉴定汽车产品应当召回?中国特色的召回潮是否出现?召回之下,自主是否雪上加霜?中国车市格局是否会有所变动?经销商与车企博弈是否升级?是否会促进中国汽车消费者观念趋向理性?
2004年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最高金额仅为3万元,九牛一毛般的罚款难触厂商,在当前尚不完善的中国汽车产业格局中,巨额的罚款力度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维护用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局面在2012年发生变化,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拒召厂商将处罚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的2%—10%。涉及拒召车型如达到1000辆,货值10万元,最高处罚可达1000万元,同时厂商还将背负沉重的舆论压力。未雨绸缪,在巨额的罚款下大规模召回或将一触即发。
中国汽车市场从2010年开始井喷式增长,至2011年销量达到1850万辆,连续三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汽车消费市场,中国消费者可谓正“坐着火箭”加速进入汽车社会,在这8年的时间中,中国消费者对于召回的认识也正在发生变化,对于汽车召回的理解也逐渐趋于理性,超九成消费者将选择召回方式。另一方面,随着汽车召回政策的逐渐完善,拥有全球汽车十分之一保有量的中国市场,或将引发一轮召回大潮。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仅有一成多的车主有过被召回的经历,在这个选项上暴露出中国汽车消费大国与召回数量不成正比这一尴尬的局面。以美国举例,2011年共有约1450万辆汽车被召回,当年美国的新车销量仅为1278万辆。
享受着全球同步的价格,却难以得到全球同步的质量和服务,中国汽车消费者在面对汽车维权时,往往身处弱势,维权无力。2011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04亿辆,占全球汽车保有量的10%,其中超过97%将考虑投诉召回的方式。
经过几年时间的快速发展和沉淀,中国的消费者对于召回的认识已经变得理性和务实。在此次调查中,仅有13.87%的消费者认为召回将有损品牌形象,超过七成的消费者把企业召回视为企业负责任和有担当的体现。
有过和大众一唱一和的先例,国家质检总局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大大受损;但不论是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还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算是半个“官方”了。谁来做第三方最合适,又有谁能保证专业性和公正性?
目前关于汽车产品的问题中,很多都是通过经销商来悄悄出来掉的;将来正式召回,经销商承担的责任就更小。正式召回中,厂家需要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责任,这是减轻经销商成本的,它们需要支付的最多不过是一些工时费而已。
有数据显示:2001年福特召回1300万条条轮胎,损失21亿美元;2002年三菱大召回,损失700亿日元...在中国卖的越火,也就意味着一旦召回,损失也越大;在潜规则横行,奉行"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中国,消费者能够安享无偿召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