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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车险又出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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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16日07: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欧阳进权 郑晓燕

  在榕保险公司开始推出“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保费上浮10%~60%;这一做法被指是为了减少车险亏损而变相提价,而且很难解决理赔难的老问题,许多车主质疑———

  【关注理由】

  出险后,车主将汽车拖到4S店维修,保险公司却以4S店漫天要价为借口,迟迟不愿支付保费,也与当事人达不成一致意见,导致报损车辆停在维修店几个月仍无法得到维修。

本报968111热线接到这类投诉并不少。

  为此,保监会本周一再批复了6家保险公司使用“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及费率,车主可自主选择维修厂,但车险保费要上浮10%~60%。推出该条款的目的是解决车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矛盾,但有车主质疑,特约条款推出后,普通车主将失去原有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维修点的权利。保费上调就能解决理赔难吗?

  闽险企酝酿推广新条款

  在过去,车辆出险后,车主一般都可以自主选择到4S店或任何一家有相关资质的修理厂修车,但今后,部分保险公司将改变这一做法,如果车主需要自己选择修理厂,就必须在买车时签订一份特约条款。

  昨日,记者了解到,省内使用率最高的车险A条款已添加类似规定,人保、天安财险等保险公司已推出此类条款,大地保险内部员工称本月有望正式推出。人保一位负责人则称,人保推出“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附加险已有一段时间,不过由于市场意识不高,多数业务员甚至不敢向车主推荐这一条款,随着推出该条款的保险公司增多,他们也将加大推广力度。

  加条款车险更贵

  对车主来说,签订特约条款就意味着要多交保费。

  根据规定,“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将作为车损险的附加条款使用。车主在投保了车损险后,如果同时选择了该特约条款,车辆发生车损事故后,就可以自主选择具有被保险机动车辆专修资格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但投保时必须支付相应保险费,其中,国产车保费上浮比例为10%~30%,进口车为15%~60%。

  以新买的10万元国产家庭轿车为例,首年车损险保费在1800元左右,如果车主要自主选择修理厂,保费就将上浮10%~30%,最高要多交540元。

  而新买的50万元进口家用轿车,首年车损险保费在7000元左右,如果选择该特约条款,保费将上浮15%~60%,最高要多交4200元。

  车主多不买账

  记者昨日了解到,截至目前,专修厂特约条款仍不多,只是宝马奔驰等高档车选择特约条款多一些,车价在20万元以下的车主投保的寥寥无几。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车主可自由选择专修厂特约条款,该条款并非硬性附加。普通保险条款并未约定车主不能在4S店维修,如果客户要到4S店修理,保险公司无权拒绝;而且多花钱加保后,定损理赔标准与没加保前的标准一样,因而车主投保的不多。

  据悉,天安财险对于车价60万元以上的高档车在投保车险时要求须加保专修厂维修特约条款。人保财险称,由于市场份额占了将近一半,他们与维修厂有较好的议价能力,就算车主不选择特约条款,他们一般也尽量让车主到4S店维修。对此,福州天鸽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明建认为,只要还有一部分保险公司没有推出特约条款,执行的保险公司就不敢采取硬性约定。

  【新闻观察】

  新规难解理赔难题

  一直以来,汽车维修点的选择都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矛盾。

  例如维修宝马车,在宝马指定的4S店维修,比在普通维修厂维修价格要高出许多,作为投保人来说,当然希望能在4S店维修;而险企考虑到自身利益,往往希望投保人去普通修理厂修理。

  福州一家保险公司的副总经理刘先生说,部分品牌汽车尤其是大品牌汽车在福州市区只有一家4S店,缺乏竞争对手的4S店维修报价明显高出市场价,比如工时费高50%,配件贵20%以上,有的报价甚至贵两三倍,保险公司认为不合理。

  从去年省保险行业协会接到的21起车险理赔投诉来看,之所以出现理赔难,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不到位(有13起);投保者不了解保险常识(有2起);部分汽车修理店的维修费用与定损价格差距过大(有6起)。

  去年,福州一奥迪车主发生事故,报案后,车主委托的4S店出具车辆维修估算单,维修报价达248546元。事后保险公司根据车辆损失程度,并向具有同等维修资质的异地两家4S店询价,结果得出的维修价仅12万元左右。保险公司事后再聘请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再评估,也比车主委托的4S店报价低104629元。因保险公司与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报损车辆停在维修店一个多月仍无法维修。

  对此,在榕保险人士表示,附加条款的出台能缓解该类纠纷,不过选择特约条款后,同样的问题依然存在。福州一家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副总称,如果车主选择了特约条款,不管报价多高,只能由保险公司与4S店进行协商,但是这可能影响到维修和理赔速度,车主无法按时用车。

  普通车主选择余地变小

  从保险行业协会曾出台一车险理赔服务标准来看,保险公司不得指定修理厂或配件供应商,但可向客户推荐具有二类以上维修资质的修理厂。

  对此,在闽保险公司则称,新条款对普通车主影响不大,但多家保险公司内部人士纷纷认为,未选择特约条款的车主将受到负面影响。

  据介绍,在特约条款执行前,车主可以自主选择去4S店或有资质的修理厂修车,至少有更多权利与保险公司协商。

  如今由于有了特约条款,保险公司将以此为由,对未投保该附加险的车主执行差别理赔标准。具体而言,车辆出险后去哪里维修仍由保险公司与客户“协商”决定,如果维修厂的报价超过保险公司评估价,保险公司将建议车主到同样资质的维修厂,或者让车主自行承担多出的维修费用。而在过去,车主可以不承当这些费用。

  推附加险应降基础保费

  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豫辉说,保险公司使用“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主要是为了减少理赔纠纷。不过,保险公司在原有主险基础上推出附加险,应同时调整主险的基础费率,否则可能涉嫌理赔服务下降而保费却照收。

  还有市场人士认为,车险全面亏损已成行业共识,保险公司历来将此归结于车险风险过高。于是,各家财产险公司报批的附加险、特约条款因此不断增多,目前总数近二十个。而实际上,一些保险公司争夺市场,居高不下的佣金和价格战才是造成车险亏损的主因,因此保险公司为了减亏应该找到自身原因并解决,而不能动不动就提保费,转嫁到车主身上去。

  一段时间以来,保险公司对车险要么“拒保”,要么提高保费,这些从表面上看能方便车主,也是有利于保险公司的举措。但保险公司在考虑自身风险化解和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更应该考虑客户的利益。

  □快刀短评

  变相涨价的背后

  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被一些媒体解读成解决车主与保险公司矛盾的好办法———一年多交几百几千元,出险时就可以自主选择到4S店去维修了,免得双方闹得不愉快。

  而对于没有签订特约条款的车主来说,今后出险,想去4S店就很难,而只能去保险公司指定的“物美价廉”的维修店。当然如果非得要去4S店,多出的修理费,自个儿掏腰包。

  这里,我们还得去探究特约条款推出的背后,即车险全面亏损。前不久,某保险公司的老总曾用“入不敷出,严重倒挂”来形容目前的车险经营状况。有专家称,车险经营亏损,其根本原因在于恶性竞争。当前车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低折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有个别地区的车险费率的折扣甚至达到了2折,这样“实际保费”将远远低于“名义保费”,恶性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变相提高保费,或直接挤压对被保险人的赔付。

  前几年,某保险公司规定,车主如果只买主险的话,500元以下的事故,不能获得理赔。如果想获得理赔,投保人需另外购置一种叫“不计免赔额特约条款”的附加险,价格在300元~500元之间,据称这一做法与车险亏损有关。这一变相提价的做法被称为霸王条款。

  批评声并没能遏制保险“新规”的花样翻新。消费者说,不管怎么改,都是要增加投保成本,保险公司想怎么制定条款就怎么制定,消费者却没有发言权。

  运动员、裁判集一身难公正,如果无法改变保险行业的这种特性,还会有其他的霸王条款出现。

  

(责任编辑:贺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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