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颜先生驾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于当月28日将所有理赔资料交到保险公司某营业厅。可四个月后,一直未收到理赔款,多次致电保险公司均无反应。
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立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点评:如保险公司吴先生所述,也就意味着颜先生即使拿着保单,也等于没有买过保险。那么颜先生手中的这张保单到底是真是假呢?结果很明显。这笔理赔款拖了近四个月时间,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营业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财务往来中产生矛盾所致。
消费者不管在哪里购买的保单,首先其保单是真实有效的,是得到该保险公司认可的。那么,当发生了理赔事宜后,就应该履行自己的承诺,在第一时间赔付给消费者。而不能因为自己的内部出了问题,就延期赔付,把责任推给消费者,由消费者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