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这也是国家出台汽车以旧换新计划的重要市场依据之一。商务部近日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中明确,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这是国家继“小排量车享受购置税减半”和“汽车下乡”政策后的又一个对车市刺激的利好政策。此次“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又能对车市产生多大的影响力呢?
算一笔以旧换新的账
闽侯的车友小赵是个务实的人,2002年为了生意发展买了一辆通用五菱的微型载货车,平时用来跑运输,偶尔家用,算日子,这车前后也开了7年,要说换,也确实到了可以换车的年限。但是在详细了解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后,他决定不“以旧换新”。
小赵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微型载货汽车报废年限标准,这辆车报废年限为8年。目前到报废期还有整整1年时间,而且车子性能还挺好,如果我现在要把车子卖掉,至少可以卖8000元。如果提前报废,旧车本身只可以得到400元钱左右,加上4000元左右的补贴,太不合算了。”小赵的想法,代表了许多“临界”车主的心态。福州紫阳二手车市场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福州车主对“以旧换新”兴趣不大。“车辆残值是很高的,即便是快要报废的车子,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卖掉的价格也远远超过国家补贴,为什么不卖呢?”这位人士还告诉记者,例如“长安之星”微型面包车,使用10年都没问题。按照《办法》规定,使用不到8年报废,只可以享受3000元~6000元的补贴,同样的车子,如果进入二手市场,则可以卖到七八千元,这笔账谁都会算。
车商反应冷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车商对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下乡”两个政策,持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汽车下乡”政策出来时,车商有意识地打广告,到各地去宣传,扩大影响,社会效果也确实不错,有力地促进了汽车销售。但“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后,目前业内还没有车商打广告、主动宣传的动作。“按照‘汽车下乡’的经验,‘以旧换新’如果换成购车直接补贴就好了,促进汽车消费的效果会更好。”一位汽车销售商说。而记者采访到的多位准备买车的市民也表示:“如果不是换购,而是买新车直接获得补贴,观望者可能会马上变成消费者。”福州不少当地经销商和记者表示,他们对今年下半年车市受到政策刺激而带来的销售前景十分看好。“以旧换新虽然目前在市场上反应不大,但是政策的市场导向性作用不可忽略,这表明了政府对汽车市场增长的关注和决心。”而同时也有不少车商猜测,在不久的将来,以旧换新政策所涉及的车型可能会有更大范围的辐射,而针对小排量的购车补贴政策的出台也是有可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