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所上升,特别是“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案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保险市场秩序,已经成为影响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财产险市场,车辆保险业务在成为各家保险公司重要业务项目的同时,汽车保险诈骗案件发案数也在不断攀升,骗取的金额越来越大、骗取的方式方法也越来越多。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车险诈骗的赔款占保险公司正常赔款的15%左右,而且这个比例还有上升的趋势。
“今年上半年,我公司共拒赔各类假赔案30起,估损金额达到177.15万元。其中出险后更换驾驶员的8起、假现场的4起、酒后驾车的11起,其他原因的7起。”都邦保险公司车险工作人员还同时向记者介绍了几个典型案例。其一,某日零时,公司接到客户报案称其驾驶轿车撞上马路沿,车辆损伤较重。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后,发现十几个修配厂人员早已等在现场,理赔人员通过现场查勘,发现案件疑点较多,立即向处理案件的交警提出,并与其交换意见,出示拒赔报告,该案件估损金额8万元;其二,某日公司接到报案,客户称在夜间撞上公交车站牌,标的车损失约10万元,物损3.5万元,驾驶员为一名女性。都邦保险公司人员在查勘中发现疑点,公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为一起酒后驾驶更换驾驶员的案件,在证据面前,被保险人承认了换驾事实,公司成功拒赔。
人保财险近年来也加大了“打假、防骗、反保险欺诈”工作力度,并成功查获骗保骗赔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人保财险车险部工作人员介绍,某日下午,被保险人钱某向人保广元市分公司报案,称当天上午11时左右,张某驾驶被保险人钱某的无牌红岩货车在苍溪县与一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三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苍溪支公司查勘人员立即与车主取得了联系,得知第一现场已撤销,肇事车辆扣回县交警大队,伤员在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此时查勘人员突然回想到上午9时左右在勘验另一现场时就听旁人说附近发生了伤人交通事故,因此怀疑该报案是同一事故,遂火速赶到出险现场调查了解,但已无法找到任何证据。他们又返回县交警大队对“事故车”相关信息核实,该车系承保车辆,右后轮胎有碰撞痕迹,而事故现场仅有一张远景照片。查勘人员辗转到医院想从伤者方了解一些情况,但伤者因伤势过重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也不知情。
在驾驶员不知去向、相关证据极其缺乏的情况下,查勘人员冷静分析案件,拟出了此案的三大疑点:首先,事故于上午8:00左右发生,却在下午3:00左右才报案,且报案时称事故发生时间为上午11:00;其次,县交警队仅提供一张远景现场照;第三,如此重大事故,车主没有保留现场等待查勘。针对以上疑点,在很难找到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查勘人员将唯一的远景照片放大后与停放在交警大队的“肇事车”进行仔细比对后发现:一是碰撞的痕迹不符;二是肇事车辆特征不符;三是照片上的车辆车尾灯是两个,而“肇事车”尾灯是三个。至此,案件有了重大突破。接下来的关键就是找到真正的肇事车辆。
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车主钱某购买了三辆同型号的车辆,其中2辆在人保财险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免责险;另一辆车在中华联合仅投保了交强险,该车就是现场照片拍摄的真正的肇事车辆。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车主如实承认了“调包”的经过,最终放弃了索赔。
“车险骗赔案件具有隐蔽性、职业化、团伙化等特点,与其他保险诈骗类型相比,车险骗赔金额小、数量多,更难察觉。”上述专家提出,通过认真分析,车险骗赔一般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事故大多不在第一现场。大部分骗赔案的报案人不在第一现场,一般都是在修理厂或已离开现场;其二,骗赔者前后陈述不一致。骗赔者报案时对出险经过的描述与后来调查时的当面陈述往往前后矛盾;其三,骗赔者对车险理赔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掌握索赔要点,对保险公司的整个理赔流程较为熟悉。另外,骗保者在索赔时要求较为苛刻,态度也差,如经常威胁要投诉等,以转移理赔人员的注意力,同时不愿意保险公司追溯第一现场。
8月12日,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保险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工作联络和情况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两部委在行政与刑事执法方面的合作,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对此,上述专家表示,车险骗赔现象要想在短期内完全根除并不现实,但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行动可以遏制那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可以警示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人,提高他们犯罪的成本,改善汽车保险市场环境,提高保险的社会诚信度,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