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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血腥味弥漫 大“祸”临头 谁之过?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2009年09月01日14:16
来源:汽车与安全 作者:黎晓

  7月28日北京的那场车祸,据现场目击者说,当时救护人员从一堆汽车“散件”中抬出一具具已不完整的尸体,一祸7命,五环血腥味弥漫。作为新闻记者,当了解此事,我们除了震怒,还感到深深的痛心。在我们还没有从“杭州飙车案”、 南京、成都醉驾案的哀痛中走出来的时候,在我们还在不厌其烦地请各界人士媒体上“规劝”、“警示”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时候,7名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被无情地夺走,突然感到,我们是这么弱小,对于飞来的横祸,我们用什么力量去抵抗冲上人行道的醉酒车,我们又该驾驶怎样的车才能抵挡迎面而来大货?

  8月刊已经付诸印刷,9月刊“车事曲直”选题以及与搜狐汽车的联合调查已经发了出去,“撤回,换选题”在编辑部里达成共识。

这是记者的良知,也是记者的职责。推出“7.28大货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很多网友难平激愤情绪,声讨肇事司机,我们要的不是这些;北京交管部门迅速联动,展开了一系列针对大货车道路违法现象的治理行动,我们要的也不仅仅是这些……我们要什么?我们要的是每一个城市里的每一位驾驶员都能握好手中的方向盘,不要让它成为杀人的凶器。这是我们的编辑思路,也是我们至始如一的办刊目标。

  从“杭州飙车案”迄今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全国发生了数起性质恶劣且令人发指的交通肇事。车多了,车祸也多了,增高的交通死亡人数暴露着什么?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汽车这一特殊产品走进千家万户并呈现井喷之势时,我们今天的道路交通状况能否跟得上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不论是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完备程度,还是道路设计、承载能力,当然也包括相关部门的软硬件管理状况和驾驶员法律意识及道路素质。

  在北京上下班高峰时段的交通干线上,在早8点至晚10点禁行的(8吨&8吨以上)路段上,偶有大货车狂奔。大货车违法运输,一直是各地交管部门的心病,一个说了又说的老话题,屡禁不止,甚至泛滥成灾。为什么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强力制裁之下,大货车超载、违法现象仍然肆意猖厥,甚至成为重大交通肇事案的祸端?那些以身试法者到底怀有怎样的心态妄图瞒天过海?试看,杭州飙车、南京酒后驾车案件的背后哪个不是活生生无视法律尊严的个案?藐视法律的背后除了法盲的无知,是否还有相关部门监管失察、打击力度不够,以及当前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足以震慑交通肇事,才致使交通违法者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新华社记者方益波在《还要流多少鲜血,才能警醒交通违法犯罪》(《北京日报》 2009-8-7)文章中写道:交通违法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在现实中,轻微的交通违法,对普通人来说影响很小;严重点儿的交通违法,对有钱人来说,出点不伤筋骨的钱也能解决问题。一些交通肇事案判的是缓刑,肇事者因此免去牢狱之苦。尽管我国已从“自行车时代”快速过渡到“汽车时代”,但包括道德和法制建设在内的交通文明明显滞后于现实发展。

  刑乱世当用重典,执法贵在长久。交通文明,是靠严肃的法律“管出来”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不法分子就很难有机可乘,反之,交通法规形同虚设。现在社会上很多不同层面的声音都呼吁加大对交通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我国《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员的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和吊扣驾驶证等措施,但在实际执行中,使用罚款处罚的较多,而使用警告和吊扣驾驶证的处罚相对较少,同时罚款处罚因受数额的限制,可以说起不到震慑作用。现在,很多人呼吁对那些“屡教屡犯”的交通违法者,要让其有“违章(法)一次,记忆终身”的感受。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几乎都是驾驶人员违法所引起的,现阶段,对驾驶人员的资格考试,往往只重视对机械常识的掌握程度和驾驶技术水平的高低,而忽略对其职业道德的要求。其实,取得驾驶资格不仅要求驾驶人员掌握驾驶技术,把驾驶人员路德教育和职业操守作为一项内容考核也应成为下一步资格考核的要求。

  我们有幸看到,北京交管方面以“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为原则,重点排查了公交、旅游、出租、长途等专业客运企业以及专业货运和危化品运输单位的交通安全状况,凡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坚决做到限改一批、禁驶一批、公开处理一批、媒体曝光一批、挂牌督办一批、集中销毁一批,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同时,对于今年以来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将集中组织离岗培训、集中办班,凡安全隐患严重或测试不合格的,该调离岗位的坚决调离,该取消运营资质的坚决取消。而在对大货车违法行为的整治中,将本着整顿点、巡逻组与电视监控系统相配合的立体管控方式,对货运机动车实施发现、拦截、检查、处罚的流水作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按规定予以高限处罚,并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加大滞留、暂扣、拘留等环节的执法力度。比如,以“成都醉酒案”一审为开端的首个交通肇事判死刑的个案,向社会传达了这样一个信号:交通肇事者也可以判死刑。这是一个标准,更是一种震慑!

  当前,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严重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肇事引起群众极大公愤,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少城市都加大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随着执法的严格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这种无视他人生命的行为将得到有效打击和控制。

  诚然,打击不是最终目的,建立健全有效的并且全防全控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体系才是有关部门目前最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思考的问题。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仅仅靠烈日下交警们汗流浃背地站在路边执法是远远不够的,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现代化科技道路监管监察手段,以及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守法和路德意识都缺一不可。

  当交通已经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畅通的道路,流动的不仅仅是车辆和生命,还有人性和常抓不懈的管理。振兴汽车产业,中国汽车需要的不单是技术质量,还有配套的方方面面的各种管理,包括怎样管才能不让汽车这个铁家伙成为杀人工具,因为这比经济危机还危险。毕竟,生命的可贵,值得我们所有人珍爱!

  

(责任编辑: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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