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昨日上午 地点:东圃石溪村口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交了停车费,可车却不翼而飞了,10多天过去了却没有得到处理。昨日上午7时30分许,车主刘先生和七八名湖南老乡将东圃石溪村口停车场堵住讨说法,致使10多辆车被堵两个多小时。
事发天河东圃石溪村牌坊门口停车场。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被堵10多辆车刚被放行。当被堵的车刚离开,治安人员与几名男子厮打起来,一名警察立即冲进去把人拉开。拉扯中,警察右手被抓伤。
围观的群众张先生说,昨日上午7时30分左右,七八名男子拉着横幅堵在停车场出口处,不让车辆进出。石溪村治保会的五六名保安赶到,很快双方发生争吵。上午9时许,警察赶到试图将堵车男子劝开,但没有成功。 随后警察带走一名堵车男子调查,停车场内的车才被放行。
“我们不想闹事,只是想讨个说法。”一名拉着横幅在现场讨说法的刘姓男子说,他们都是湖南的,做水产生意,他弟弟银色面包车在石溪村的停车场停放了两个月,每月交100元停车费。8月26日早晨,弟弟的车不见了,问看车的人也说不知道,于是报警。
车主刘先生说,停车场管理不当,交了钱没看好车,他们应该赔偿,让刘先生气愤地是保管员说只提供车位,不管车,让他们去找其他部门。“10多天了,也没有人出来说句话,我们没有办法才堵车。”
记者看到,停车场外没有收费停车标识,场内没见监控器,停车费收据上也没有公章。一名男子称,停车场是村里办的,没有任何证件手续。而收停车费的刘姓男子说,他是个人在收费的,不代表任何单位、任何人。
石溪村治保会主任刘先生说,村口的空地是免费给村民停车的,失主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找收停车费的人赔偿。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所丁一元律师认为,既然失主交了停车费,保管合同就成立,因停车场保管不善导致车辆丢失,停车场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失主堵住停车场,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这是违法行为。失主应该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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