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合同的签署,涉及到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三方利益,其中一些以厂家为主的强势条款,由于违背了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一直以来保受诟病。由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三方拟定的《品牌经销商授权合同》草案也在今年7月遭到汽车厂家的强烈抵制而中断。
2010的授权合同签署在即,厂家对经销商的授权合同是否有所改善,厂商矛盾又该如何协调,搜狐汽车就此问题专访了宝马中国公关部,了解车企代表对此问题的意见。
宝马集团近几年在中国地区一直保持着强势的增长,09年前三季度,宝马品牌和MINI品牌一共向中国客户交付6.3万辆旗下汽车,对比08年前三季度的4.7万辆,同比增长了31.8%。09年前三季度的销售量已经接近08年销售量的总量,势头可谓强劲。
宝马中国公关部在接受搜狐采访时表示:“无论经济形势如何起伏变化,宝马对其经销商伙伴的支持和帮助都将始终如一。”可以说,宝马在中国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进行运作,而这一运作模式也同样适用于宝马与中国国内经销商的合作方式。目前宝马与国内经销商的合作伙伴关系都是遵循宝马全球经销商的统一标准,同时也都是100%遵循互惠互利和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