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即日起,我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前100名市民,在车辆上牌2日内,都可去申领政府送出的价值4.3万元的购车大礼包。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作为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项目的配套办法——《重庆市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及流程(试行)》已经出台。
市财政局称,作为中央纳入的13个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将在2011年底前推广示范115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包括300辆公务车、700辆出租车、50辆公交车、100辆私家车。为缓解新能源汽车推广初期的成本压力,示范推广用车将享受购车及路桥费补贴等政府扶持政策。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对象、数量和标准。其中,购买纳入重庆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项目范畴,并经重庆市政府认定的新能源汽车,车辆上牌2日内,凭借相关资料,就可以去申领6900元到4.3万元不等的财政补贴。
补贴办理流程为:用户在我市定点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购车时,先支付全额车款。办理完上牌手续后,提供以下资料:个人用户需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用户需代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行驶征、购车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4份),并填写《重庆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申领表》,经审核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在服务中心领取。
市财政局称,享受补贴的各类新能源汽车以销量达到规定数量或时间到2011年12月31日两者为限,任一条先到即截止。记者 刘海燕
补贴对象 示范推广车型 补贴数量 补贴额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国家公务购买的新能源公务车 长安杰勋(两厢)、长安志翔(三厢)油电混合动力车 数量限定为300辆 一次性路桥费补贴6900元/辆
户口在我市的自然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与公务车推广的车型一样 数量限定为100辆 购车补贴款3.6万元、路桥费补贴6900元/辆
我市各出租车公司购买的新能源出租车 长安志翔(三厢)气电弱混轿车 数量限定为700辆 一次性路桥费补贴6900元/辆
我市公交公司购买10米以上新能源公交车 恒通气电弱混大巴 数量限定为50辆 一次性购车补贴3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