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繁华地段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跑车肇事逃逸,致4人受伤、4车损坏,记者上午获悉,24岁的肇事司机王争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7月19日18时许,王争驾驶无合法手续的尼桑跑车在朝阳区9路总站路口北侧掉头时,由于驾驶不慎造成车辆失控,将停在路边的一辆桑塔纳和一辆尼桑轿车撞坏,同时将三名60多岁的老人撞伤。
事故发生后,王争没有停留,而是驾车逃跑。到红庙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王争没有踩住刹车,撞向正等待红灯的一辆铃木摩托车,摩托车又撞向前方的别克轿车。事故致摩托车驾驶员刘先生头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为轻微伤;被撞的三辆汽车和摩托车的损失价值20895元。王争被当场抓获。
检察院认为,王争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应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